被罵囉!體委會現在才要做事嗎

alicepalicep wrote:

我覺得比較可行的方案是,國家直接培訓選手,選手領國家的薪水,平時就在國家的運動場比賽或訓練

..(恕刪)


恕我直言
目前現行制度,幾乎是你說的
只不過,好像只有在徵照代表隊,才會這樣玩
沒有的話,請吃自已

另外看看網協有名的例子
未出名前的費用,教練費,翻譯,機票,參賽費,旅費
請選手or選手的老爸自已想辦法找贊助商

然後選手得名拿到好名次,突然生出不認識的指導教練、翻譯等(協會指定)
啊那些每天陪選手苦練、辛苦的教練等人員,反而拿不到(奇怪吧?)

又選手為了想掙多點錢
拒絕出賽網協指點球賽
選手不愛國,封殺

那國家到底有沒有給協會經費
有的,是給協會的那些委員,認同那些值得投資的選手身上
可惜的是,那些有投資的選手身上,往往不是那些出國拿獎牌的選手

目前只是小弟淺見
可能運動投資不如國家領導人的擴大內需重要
所以我看不到體委會及各協會有何得何能
能將我們的運動產業搞起來

結論,那些潛力的選手,還是出國比較好
免得留在台灣,讓國家害了你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