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desu321 wrote:
天哪,KAWORU換...(恕刪)
是的 換我變苦主了 雖然他可能不知道他騷擾的是個大隻佬 (還有圓圓的肚子呢!)
我想想 真的要報案就是照我上面說的 這樣警察不可能不受理
不過想想要是真的辦起來 最後問道說[對方怎麼會知道你家地址?]
就得回說[阿...可能是我太緊張 一時聽錯了]
我相信沒啥大問題~
我想設定黑名單也很不爽 還要花錢 雖然是一勞永逸
上面有說到去PO知識 找房仲和保險業務
說因為擔心孩子 對高額壽險有興趣
說因為小還要出生了 有考慮換大一點的房子
讓業務CALL爆他 是個好點子~ 要做就一次全套讓他HIGH起來
再來想想 擬定計畫好就一次給他死

我是指是提供線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