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好危險
看來任何地方都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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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ololol wrote:
說實在 你的口氣有點...(恕刪)

抱歉~
如果讓你覺得我想吵架,那非我的本意.
如果少打些字,不加些笑臉會讓人覺得我想吵架~那我下次一定會記得改
只是您提出"是不論誰走過去都會受傷 而且無法避免 無法防範這種才可以叫作直接責任"
所以想請教您相關的定義.
因為在我的認知,那條繩子的存在,是就算大人在一時疏忽也會被絆倒.
一但被絆倒,就有可能被那些尖銳的貨架給傷害到.
那這時可以算市商場的直接責任嗎?
單純想聽聽您的意見,沒有要找碴的意思.謝謝
samuelololol wrote:
說實在 你的口氣有點...(恕刪)

聽你的發言就知道你有夠"兩光"了 ...
展示架的瑕疵有可能造成顧客逛商場的意外風險.這部份是可能改善跟避免的...這並沒有強人所難吧?
但你卻用商場中販賣的商品來做比喻...........真是無言了........
試問大賣場的商品.其中.鍋碗瓢盆.有那樣拿起來往頭上砸不會出事的..........
chan640323 wrote:
$3000換縫5針這...(恕刪)

東森在報了
動作真快啊
東森新聞..晚上七點已經播出相關 的新聞了..

我真的覺得..玩具反斗城該負最大的責任..

循法律途徑,不見得對樓主有好處。趁對方還沒有把協商大門關起來之前,趕快和解吧!

lgidek wrote:
東森在報了動作真快啊...(恕刪)


剛剛華視新聞也在報導
道理講不出兩句,只是看到小朋友可憐的樣子就在那邊小朋友好可憐、心好痛、一定要有人負責、受傷才賠

3000...,這樣的人還真不少,難怪有人說台灣人理盲又濫情。

還不如來看唐伯虎點秋香裡賣身葬父那一段,反正是誰比較可憐誰就講話大聲,誰就能博取石榴姐的同情

樓主的女兒長大後大概也是橫著走吧,到時回頭來看這篇,她永遠會記得自已亂跑被絆到跌倒,她老爸如何的

鬧到店家低頭認錯,永遠也不會有人告訴她走路要看路、不能亂跑。



如影隨行 wrote:
聽你的發言就知道你有...(恕刪)


以後汽車暴衝要怪駕駛者沒有踩好油門 怪駕駛者沒有隨時拉手煞車

好像是這個邏輯
樓主平常是要上班...還要花費時間來回覆 眾網友的質問 及 責怪

看了一堆冷言冷語的人
讓人不經...假如..假如...假如了一下

有專業的人.....專業回覆這篇文章
劇本如下

第一步驟----> 讓網友們認為一切都是"" 大人(樓主)""的不小心及不注意
先讓 輿論導向....兩者都有錯 (樓主與商人)....來先各打50大板先
(先讓大家有....都是樓主不注意的想法....烙印在看文的網友心理.)


第二步驟 ----> 再來是....說樓主一切都是為了錢..........錢...錢....錢....
目的為讓路過的網友認為.....樓主是來""要錢的"""
(經過第一步驟的提示,再來是加重心理的印象....樓主自己不小心..還來要誠意了)

第三步驟-----> 等待樓主在澄清時....回錯話...或是動了氣
讓路過的網友,認為樓主是要錢不成....無理取鬧
(原來...目的達不到...生氣拉.....現出原形拉)

各位路過的網友可以驗證一下劇本

反正一切都是因....網路而起 (來客率下降 / 營業額降低)
先在網路上滅火 (打擊樓主)
目的就是一個.......
讓消費者想起這件事情時只記得.."""是一個要錢不成的人在網路上亂鬧"""
而不是經過某家店的門口時...記得在這裡有小朋友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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