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今天中彈的人不是強姦犯,但該車架駛開車衝撞員警,員警依法行使職權並沒有錯,若民代「當時」懷疑讓員警用槍不當,開記者會聲援受傷的人,那一旦法院判決確定,民代本來就應該給讓員警及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此外,難道民代沒大腦嗎?正當的老百姓有人會怕臨而檢衝撞員警?接到這種陳情,難道不會花一點時間了解一下,就大張旗鼓開記者會?若不是見獵心喜,就是頭彀歹去。
這個社會一定要搞得會吵,敢吵才有糖吃,會叫會鬧才有好處,循規道矩的人只能吃虧?
事情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對於對錯雙方認知有差異不就是要請公正單位(法院?)裁決後才算數,法院都還沒裁決,民代也沒搞清楚狀況就開記者會施壓,這樣對嗎?還是,只要是同我族類,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挺再說,有問題再推,再不行就說當初第一眼看到他,也覺得他不是什麼善類,最後,不行了說,我也是受害者啊,我也只是為民服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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