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verGiveUp!! wrote:我沒被告,是對方被告,我是其中一個原告,上次寄狀寫得很精簡,看來有所保留是對的,畢竟對方請的辯護律師很有來頭,詐騙集團還真敢請.我是完全照士林偵查辦案所說的不要私下和解,所以現在審理的部分主打還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你被詐騙?被騙財還是騙色?
NeverGiveUp!! wrote:龍潭是台北人退休養老的好所在 不是,我們台北人如果退休首選養老地一定是台北市其次是新北、桃園近新北的市區如果不想待在台北往南的話,高雄市區是首選年紀大退休第一要考量醫療資源其次是大眾運輸便不便捷這些條件龍潭都沒有龍潭頂多適合假日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