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Eros Chen wrote:
路過看個戲~~...(恕刪)


挖賽 加演這麼多集了喔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挖賽 加演這哦多集...(恕刪)



多爭取些曝光率~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orion9981 wrote :

海斯勒 wrote:
挖賽 加演這哦多集...(恕刪)




多爭取些曝光率~

...(恕刪)


所以我們要感謝他

看這樣演下去,會不會再上新聞版面
LAWRANCE20122012 wrote:
..(恕刪)


之前的新聞報導,
我看你們跟顧客的服務態度語氣

我想這是讓你們被這麼多人攻擊的原因吧!




Hsinhsin2181 wrote:
哇~~
我是笨蛋嗎?之前 沒看到這棟大樓的討論 ~~蠢呀我~~

上個月(7/12)
請他代購商品
一開始說約20天
左等右等一個月
想說寫mail給他問問看(8/14)
電話回覆我快到了 應該就是星期六(8/18)
結果越想越不對 果真 到了星期六下午 還是沒來
又寫了封mail給他 卻說星期一晚上九點或十點會到貨(奇怪!晚上會送貨)

又寫了mail給他 跟他確定是星期一
他就來了封mail說:
讓我放心些 要先退款給我(需作業時間 需要到星期二下午) 然後 等貨到再看我要不要
直接貨到付款 也行 ~~

本著 相信他的說辭和最後一絲希望
再寫信給他
請他確認 是星期二下午 我就會收到錢 (和給他 我的銀行帳號)

又打電話來說:
他已經和小姐確定好了 因為是假日 所以要等到星期二 (強調他放假他還是上網處理我的事) 也電話上確認好帳號了~也確定是下午三點左右

(整件事情 真像其他人說的程序都一樣 說辭都一樣 )

希望

真能如期拿回我的錢呀!


放心,po在這裡你很快就會拿回錢了
到時記得回來改一下文說一切都是誤會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LAWRANCE20122012 wrote:
TO 小乖乖333

如你年底前沒收到傳票的話,我名字在這篇文章裡倒過來寫100遍,

我們很期待你是誰,凡走過必留下痕蹟,到時見 ^^


我突然好想備份
我會不會被告啊xd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LAWRANCE20122012 wrote:

TO ORION9981



orion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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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 21:20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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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剛剛21:00收到的簡訊................




+886916981xxx

請問你是01上的orion9981嗎?

我被日必購告妨害名譽,
希望你可以在01上警告大家發言小心;

因為我已經不是會員無法發文,

周五又要上法院真煩



ORION9981 你在6/5日留言的這篇,故意要說成是我們私下發簡訊給你,警告大家發言要小心

你又不敢把整個手機號碼公布,這並不是我們的號碼,

到時也麻煩必需你帶來澄清這隻號碼的全部,或許這是你另一隻手機,你在自編、自導、自演吧,

我們相當歡迎你把整隻號碼公布,讓大家來人肉搜索,你又不敢公布,以你的留言方式,

早就把整個手機號碼貼出來讓大家知道這隻號碼,何必後三碼還XXX,相信檢查官會替我們查清楚。


TO V3SU你麻煩...(恕刪)




提告是你的權利~

去年你打電話給我~我就已經跟你說得很清楚了~

可能時間太久~你又忘記了~

我昨天說過了呀~

我等法院的傳單~

我不用你替我擔心~

該準備的證據我一樣都不會少~

為了怕你看不到~我用紅字再標一次~

"我等法院的傳單"~



以上~!!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喔喔喔喔~~~加碼了耶~~~~

繼續搬板凳來看好戲~~

還好我幾個大城市都有朋友,

不用去找代購,

貴重物品還是託朋友比較方便

LAWRANCE20122012 wrote:

TO ORION9981 你的留言很像你愛來陰的作風,所以再預告要搞小動作把我們帳戶停權的意思嗎??

剛的留言一下就被版管移動,佩服、佩服,已說過你、V3SU和小乖乖333除了大便、吃飯、

其它以外的時間都在這版上吧,難怪一下就突破80萬點閱率。



TO V3SU 你不...(恕刪)



小弟何德何能~

倒是你的出現讓這棟大樓又浮上來+變熱鬧了~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LAWRANCE20122012 wrote:

TO V3SU ORION9981

我們差不多要休息了,最後想請教一下,我們和ORION9981、V3SU你們兩個有什麼深仇大恨嗎??

據我們所知,兩個都沒請我們代買過。還是我們是你們的殺父仇人之類的嗎??

我們做代買,交易如有糾紛或誤會,但也不致於是什麼仇人吧,

買賣不成仁義在,有什麼誤會或糾紛,我們覺得應該也可以說開,有空夜深人靜想時想一下吧,

在這版上這樣公然亂罵別人,逞一時口快,然後自已還變被告,

到底是會有什麼好處??薪水會變比較多嗎??




說真的,我們自已也走過地檢署,我們知道開庭時間相當長且又要一直出庭,

有工作的人還要一直請假,有時在門外上一庭如果時間拉比較長,我們還等過快兩小時才開到庭的,

如果你們從中、南部上來,可能當天來回,回去都已經晚上了,

其實我們真的沒很喜歡告人,但真的有些人身攻擊和謾罵或捏造的事情,我們不得不這樣做。




TO V3SU OR...(恕刪)



很多事情自己說的不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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