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不再!!!真是不好意思...話說當事人隔天就要回國所以來不及提告~如果提告法律責任是一定要的!!!GUGU只能說少年得志..旁邊一些的不好的朋友..年輕人血氣方剛!!!拿棍棒就揪人就是該負付法律責任了!!!話....說來說去總是一些路人甲乙丙丁在看笑話!!!一點同理都沒有....哪天換成發生在自己身上....不知道會有何反應!!!!無謂的言論...終究沒有結果~
tskate329 wrote:剛好不再!!!真是不...(恕刪) 所以你現在是在說我們這些路人甲乙丙丁沒資格說話囉?沒有這些甲乙丙丁,你的GUGU會認錯嗎?因為你自己說在你們衝浪圈內,都能彼此諒解不是嗎?你的GUGU丟的是全台灣的臉,這不關我們的事嗎?不要再用你那種衝浪小圈圈的眼光來看待這件事情了。
kaiyuu wrote:老外沒錯嗎?衝浪人不該搶浪這是基本的禮貌,浪來一直來搶,就是犯了規矩,老外在台灣就比較大歐?這次踢到鐵板了(恕刪) 老外也許也有錯不過不敢單挑還要烙人圍毆的話就太俗辣了取消代言是每個人都希望看到的結果會抓去關嗎 (期待中)
tskate329 wrote:............衝浪是很PEACE很和平的事!!!不需要一件事情就完全打破了衝浪這件美好的事情~...(恕刪) 和平在哪?好諷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什麼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抹平的話,那世界會變成怎麼樣??如果他這次沒有得到教訓,難保日後不會犯更大的錯....很多社會案件都是這樣來的呀(沒有及時導正錯誤行為與觀念)他沒有做,也不會有這些事發生了,既然做了,後果就要承擔.tskate329 wrote:....話....說來說去總是一些路人甲乙丙丁在看笑話!!!一點同理都沒有....哪天換成發生在自己身上....不知道會有何反應!!!!...(恕刪) 能有什麼反應?我只是市井小民,不會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