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7083 wrote:
還是希望大家討論之餘還是想些實際點的意見吧~~
不要出現過度偏激的想法
好吧,我想具體的方法也就只有以下三點:
1. 法務部依法行政執行死刑,由不得法務部違法逾權決定不執行.至於未來需不需修法廢除死刑,那是立法院修法通過以後的事情,法務部只有依法行政的權力,沒有把處刑公文壓著不發等待修法的權力.(一般老百姓可不可以說:"降稅是世界趨勢,因為以後可能會降稅,以後的扣除額也會增加,所以我不要繳稅,等到很久很久以後稅率降了再繳"?)
2. 請各立法委員參選時,表明自己支持或反對廢除死刑的立場.選民再自行判斷支持何者.
3. 若不幸修法通過,大家不妨多練練武術以及各種防身術與射擊術,並在合法的範圍內籌買各式器械,以迎接私刑時代的來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