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os Chen wrote:
證明拿出來,這棟樓馬上砍掉,我登報道歉
這樣好不好????
我竟然把38頁都看完了...

建議開版大用字精確一點
改成=>
"3/14前有代購攝影相關器材的"證明拿出來,這棟樓馬上砍掉,我登報道歉
免得該商家拿這幾天的單子來呼嚨....
不再沉默的羔羊 wrote:
to LAWRANCEGOOJODB2011:
這裡是網站討論區(版),您以一個虛擬帳號在此代表貴公司(行號)回應網友,僅以一句「我們是日必購代購公司」,似乎不太妥當吧!?
倘若日後生變,貴公司又聲明「未曾以此帳號對外回應、或某員工私人行為...等藉口」
否認,那網友整個關心與討論的過程,豈不成了笑話!?
這很重要,因可能涉及法律問題,請您公布您的尊姓及職稱,以證明您在本版論述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