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品健康捐又多10元~神呀,我有罪嗎?

人不是我殺的呀 wrote:
似乎政府收錢作的是跟你想的事似乎不太一樣..(恕刪)


相信有很多白目的人和您想的一樣,健康捐的錢就只能朝煙害的方向發展,只要提及其他項目,就是在迫害吸煙人權.

就是原本該用於補助偏遠地區、山地離島、罕見疾病之醫療費用及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的稅收和健保費用,被無端浪費在慢性自殺病人身上,才需要找這些有閒錢抽得起煙的人收費...

或許一開始就不該這樣公布,而是"政府決定提高補助偏遠地區、山地離島、罕見疾病之醫療費用及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等,以照顧弱勢者就醫權益,費用將由原本用於因煙致癌病人的醫療支出.另外將從香煙價格中收取100%的金額用於煙害相關醫療費用."反正煙商賺不到錢,煙商自己會漲價,何必搞個"健康捐"來顧人怨?

相信就是有白目的人像我講的一樣,自以為向沒人的地方吐煙就是有清高,就跟把餿水倒在沒人的馬路上一樣有道德.
公司規定抽煙只能在中庭抽,不代表中庭只有吸煙的人能去.
無辜的中年女子要的也不用天空那麼大,要的只有一個沒有煙味的中庭..

中庭不是只有你吸煙人的.
人不是我殺的呀 wrote:
當我煙往沒人的方向吐去之後...


沒有人在的地方,也不應該亂吐煙

癮君子能夠吐煙的地方叫做『吸煙區』

沒有人在的地方『是大家可以呼吸新鮮空氣的地方』

難道
『沒人看到我就可以亂丟垃圾?』
這個答案
如果您回答『是』
那就沒什麼好談了
因為你不守法

你不守法,雙方就沒得談了
你覺得『那是惡法』
請循正當管道『立委立法、合法抗爭』來處理

如果你要在法律修改前執行
『自己的法律』
大家不會理你,只會繼續厭惡你
畢竟
這是民主社會,
不是比『誰有種?誰拳頭大?誰臉皮厚?』
不是嗎?

您認為守法的人是笨蛋、迂腐
那請教育您子女違規違法
請告訴您父母他們觀念錯誤


這些癮君子真是自以為是到一定程度
gogohell2003 wrote:
行!不要去請領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就得了...
至於開店沒有申請算不算違法...那是店主的事...
但是既然國家保障所有消費者(吸煙者與不吸煙者)有在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店裡"消費(不包括吸煙)",店家就沒有拒絕的權利....(恕刪)


這論點好笑了...

保障所有消費者消費權益?...
我如果今天進入一家不賣牛排的素食的餐廳點牛排...
店家沒有拒絕的權利?...

提倡不歡迎抽菸者有罪?店家沒有拒絕不吸煙者進入的權利?...
那我進素食餐廳點牛排店家也該變出給我嗎?...
所以所有在飯店搗亂的客人不能因為吵到其他人被請出去?...
再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店家消費就沒有拒絕的權利?...
為何不直接走入半開放式內可供抽菸場所直接說"我不抽煙請現在立即將吸煙區以及吸煙者全部撤除"?...
店家沒拒絕權力不是嗎?...

想想你的言論...
這不是遇煙則反這是什麼?...
還不夠高人一等?...

gogohell2003 wrote:
既然有勇氣為吸煙同好出聲爭取合理吸煙的空間,為什麼要把公共場所禁煙的責任歸在非我族類的非吸煙者頭上?....(恕刪)


誰把公共場所禁煙推到不吸者頭上...
有人將你們趕出去嗎?...
我文不過在說"室內獨立空調場所謝絕非吸煙者進入"...
就能被延伸成公共場所禁煙的責任歸在非我族類的非吸煙者頭上?...
事實上我看過新的菸害防治法...
多數我也沒覺得他無不妥之處(很多地方本來就該禁)...
不過他缺少了吸煙者可以運行的地方...
例如我所說的"室內獨立空調場所謝絕非吸煙者進入"...
不過這會兒您又要說"店家就沒有拒絕的權利"...
這又應該說啥?...

激進到這等程度是要如何討論?...

回到健康捐吧...
本來不是在討論健康捐嗎?...

gogohell2003 wrote:
相信有很多白目的人和您想的一樣,健康捐的錢就只能朝煙害的方向發展,只要提及其他項目,就是在迫害吸煙人權.

就是原本該用於補助偏遠地區、山地離島、罕見疾病之醫療費用及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的稅收和健保費用,被無端浪費在慢性自殺病人身上,才需要找這些有閒錢抽得起煙的人收費...


首先個人覺得無論如何你都不能稱呼別人白目...
他這麼說是他不禮貌沒必要降格跟他一樣不是嗎?...
再來...
健保虧損原因本來就有很多...
不然不久前為什麼會出現因為因為健保不堪虧損要調整全民健保費用?...
相信我...
更多的慢性疾病在老人身上不單單是因為肺癌或口腔癌...
吸菸會變成肺癌或口腔癌高危險群但不代表肺癌或口腔癌成因皆為抽菸...
我們還需要談醫療黑洞嗎?...
還需要談民眾錯誤的就診觀念嘛?...
要談健保制度需要改善的地方嗎?...
要談中央健保局是國營機構不用負責營收嗎(還是他們三四個月的年終)?...
你知道健保最大的三項支出「老人就醫」「重症給付」「高科技醫療設備建置和新藥給付」吸菸者造成的又該歸到哪一項?...
你又知道連華僑都會專程搭飛機回台看病只因為精算過後機票+台灣看病比國外看病更便宜嗎?...
先搞清楚再來怪罪吧...

還要說為什麼健保不敷的部份需要健康捐來補嗎?...

不過我非常同意你一點...
菸品進口稅直接提高救OK了啊...
菸價自然會上漲...
多的稅收入國庫愛怎麼用都可以(前提是不被污走)...
何必如此複雜不是嗎?...



我也很愛小朋友啊.無奈小朋友都怕我.逃的逃.閃的閃...Orz...

難道『沒人看到我就可以亂丟垃圾?』

吸煙的朋友,可以回答一下嗎?

沒人走在路上或沒人看到

可以亂丟垃圾?可以任意吐痰?可以污染空氣?

先說自己對不對,
再說別人

比較不會亂吧?
當然,亂都垃圾不對、汽車超過排放標準不對

難道
『吸煙污染空氣』是對的?



如果『別人不對』
但您還是要『跟』
那您還是不對

這樣邏輯應該是常態吧?
gogohell2003 wrote:
我也會抽煙....我...(恕刪)

你怕不怕死不關我的事
我只知道二手菸會殘害肺部就好了
(也有可能會死)
就算是吸入一點二手菸
也是殘害我的肺部不是嗎
(會難受身體不適)
為什麼我要一個殘害我肺部的人出現呢

如果每個抽菸者皆按照規定來我當然沒意見
(在規定的地方抽菸)
但是問題是沒有每個都按照規定來
這才是最討厭的地方
神:你的煙都往上飄當然有罪!!
...

不過就趁這次機會把菸給戒掉吧
1.無不良嗜好,硬要說的話...嗜睡 2.做啥事都慢慢來...
可憐的癮君子

被香菸束縛住無法自我

下定決心戒煙吧

為了你和你週遭的人

不要走到最後你才體會健康有多美好


大哥
這算便宜了
外國一包一2.300台幣
多10塊就要叫
吸菸的朋友…與其在這邊爭論「吸菸的自由」應該有多少

何不趁這次機會試著“戒除菸癮”呢?
把菸癮戒了…對你的健康、對你所愛的家人的健康,對你自己﹠身邊人的健康都是正面的
而且對你的荷包都有好處的,每天省下一包菸的錢,可以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
例如:上班族(外食族)的話午餐可以吃好一點


把菸癮戒了吧
我知道 , 日本之前好像有個縣市 嗎 ? 是全面公共場合禁煙的 。
後來 , 被煙民抗議 ; 是違憲且危害人權的 。

民眾有合法吸菸的自由 , 因為政府合法買賣煙品給民眾 ,
就如同重機 , 政府抽重機稅 ; 給車牌 ; 開放讓民眾考駕照 ; 當民眾完全合法時 ,
政府應開放適宜的道路 , 給合法取得車權的民眾擁有道路使用權 。
哪條路可以 ? 哪條路不行 ?
而不是課了稅 ; 給了駕照 , 卻只能讓重機騎士在車庫裡催油門 ,
部份民眾也許會覺得重機吵 , 上快車道妨礙交通 ; 但是還是必須配合 , 否則 ; 就自行避免 。

今天香煙政府課稅 , 民眾購買時賦稅 ; 政府就該尊重煙民的絕對權力 ,
不抽煙的民眾也該尊重 , 我今天賦稅 , 並不代表全部都會回饋到我自己身上 ;
並不是每個煙民都會得肺癌死掉 , 然後浪費到健保資源 ;
所以代表 , 我捐的稅 ; 有可能福利到每個民眾身上 , 那政府該賦予我絕對的權力 , 讓我可以在固定的地方吸菸 。
要說肺癌 , 不是之前說過 : 每天煮三餐的媽媽 , 也很容易得肺癌嗎 ? 那煮三餐要不要賦稅 ? 是不是浪費健保資源呢 ?

別筆戰 , 我很愛煮飯給老公吃 。

更正確的說 , 在任何的場合 ; 都該給煙民一個可以合法吸菸的場所 ,
如果做不到 ; 就乾脆像以前的重機一樣 ; 抓到扣車 , 且不能合法買賣 ,
一面要求賦稅 , 又一面要求煙民不得在受規範的部份吸菸權力 , 是違反人權的 。

不然 , 就像新加坡嘛 ! 全面禁止口香糖不就得了 ?
煙民再偷偷抽 , 抓到直接鞭刑 , 如何 ? 這樣我想就可以阻隔很多人對於二手煙的厭惡了 !

不是這樣嘛 ! 大家相互尊重呀 , 我個人覺得很多單車騎士很阻礙交通 , 很愛炫耀 ;
很愛把車擋住人車通行的通道上 ,
我可以請一輛砂石車全部把他們碾碎嗎 ? 他們連賦稅都沒有 。 連第三責任險都沒被強制 。
晚上在那裡鑽呀鑽的 , 撞到他又說他那台多少又多少 , 比車子板金還貴 。 環保大過全世界喔 !
人生在世本來就是互相尊重嘛 ! 你不喜歡的事情那麼多 ; 我們不喜歡的事情那麼多 ,
你礙眼我礙眼 , 大家礙眼 , 那就互相尊重呀 ! 抽煙的在固定地方抽 , 您注重身體健康的就躲遠點 ,
賦稅又不是光我自己用 , 大家都可能用到 。

有本事 , 請大法官釋憲 , 並明文規範不得合法買賣 , 否則就該賦予有賦稅的煙民該有的權利 。
甘願被賦稅的 , 也會甜美的享受他付出的結果 。

這才是人權 , 這才叫做公平 , 才叫做法治 ; 不是什麼基金會出來嚷嚷就決定的 !

不然光是隔壁炒牛肉我聞了想吐 , 右邊的煮咖哩我兒子過敏 , 前面那個煮魚 , 我家有二堂閒腥 , 一氣高血壓中風了 !
那乾脆所有事物的都賦重稅算了 ! 以免哪個人聞到 、 看到 、 聽到 、 想到 ,
就不舒服 , 又跑醫院了 ! 又浪費健保資源了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