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你到底懂不懂法律不溯...(恕刪)

誰跟你說法律不溯既往的?
回去多讀點書吧....

賣國也是違法的
內亂外患罪可以判死刑喔!
請自重!!!!!!!!!!!!!!!!!!!!!!
FLY224 wrote:
誰跟你說法律不溯既往的?
回去多讀點書吧....

賣國也是違法的
內亂外患罪可以判死刑喔!
請自重!!!!!!!!!!!!!!!!!!!!!!
...(恕刪)


又遇到一個政治狂,

你先說18%如修法廢除侵害既有權利人之權力,
為何他們不受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之保障,
廢除18%其有不溯既往之例外嗎?

你不懂法律亂說,
你是讀法律系的嗎?
我哪說錯請依法說明,
你如說的有法律依據並能指證本人適法錯誤之處,
我會認錯並回去看書。

如你要以政治理念討論法律,
本人沒空和你扯。
台中小康 wrote:
如你堅持廢除,
只有換國號一途,
你要革命嗎?...(恕刪)

政治狂是誰?
不要自婊啦!





從開辦後,從來沒有寄繳費通知單給我,

直到上上個月寄了第一張給我之後,

我也乖乖去繳了,

第二張除了這期費用之外,

順便追討以前沒繳的,

所以才會累積到8000多元。


我好恨那些政策買票,

別人每月都可以領錢,

我卻得每月繳錢,

我媽才60歲,沒有被買到,

也是乖乖繳國民年金,

當初為甚麼不乾脆,既然要買票了,

為什麼不買大一點,

50歲以上每個人都可以每月領,

這樣也不會只有執政8年,

永遠都是你了。
monmon wrote:
這麼安分守己的老百姓 ....... 還需要 補繳 ?

台中小康 wrote:
如你堅持廢除,
只有換國號一途,
你要革命嗎?
這是違法的請保重。


你會不會想太多..18%優惠利率有法源基礎嗎?
willk wrote:
18%優惠利率有法源基礎嗎?...(恕刪)



我在352樓寫的你看不懂嗎?
你看不懂國字嗎?
18%優惠利率是依據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所發放,
再說一次,
如果政府取消84年以前公務人員之18%優惠利率,
打官司政府必輸,
前政府討厭公務員也不敢取消,
你不懂法律又不看法律規定,請自行google查詢法條內容,
我認為你只是來亂的嗎。




1.民國84年以前的退休軍公教人員之18%優惠利率,是因當時政府計算月退與一次退的金額其實是等值,由軍公教人員自行選擇,就法的安定性而言,驟然改變政府與其之間的契約關係,政府將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2.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二八0號曾解釋:領取一次退休金之公教人員優惠存款所生利息,如不能維持退休人員之基本生活,其優惠存款自不應停止。

光看第二點,你覺得廢得了?修得了嗎??
不要再繞著這種無謂的18%打轉了吧,大法官都出來講了!!
不懂法律的也不去查查,在那亂咬人
我覺得如果國民年金制度要倒~

問題又會像現在二代健保的老問題一樣~

一定又會說這制度有多好,怎麼可以讓它倒呢??

然後,又說要強制調高保費,才能讓這個制度不倒~

你如果太信賴政府去繳錢呢??

我相信沒人敢擔保這制度能活多久!!!

我相信這是政府向人民拔毛然後以政策吸收老年人選票的一種X法~

年輕人、失業、窮苦不想或沒能力繳國民年金的人...

有多少人會贊同這樣的政策??

我的不好經驗就是政府因為中斷3天勞保而要強制收我一個月國民年金...

照理說社會保險理當不能重複加保,國民年金法的立法基礎也是有勞保情況下不需加保國民年金,那為何才中斷3天,卻要強制收一個月國民年金保費??這不合理、不符比例原則,又違背國民年金法立法本意的X法,究竟是誰縱容這樣"柔性"強制法通過的??

Facebook有這樣一個社團.."拆穿國民年金的真相"
http://www.facebook.com/pages/chai-chuan-guo-min-nian-jin-de-zhen-xiang/125643317452254
歡迎大家踴躍加入討論,希望能集結大家的力量,讓這樣的法律有適度合理的修正空間!!!
だいすきなにほん ☆http://inheart1109.pixnet.net/blog☆
這玩意絕對會倒的...
看看新生兒人數年年下降就知道了!

而想從東南亞引進新移民來補洞保證愈補愈大洞...
大陸同胞也不會傻傻的漂洋過海來被剝削.

我從來沒繳過...大不了一輩子光棍而已...
它確定失敗的那一天我會放鞭炮慶祝...如果中華民國還撐得到那一天的話.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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