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s55556 wrote:
真不知你要表達什麼

跳過去不看就好了。
他再說永遠都只是那幾個字詞的排列組合而已。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 對於一個送還錢包的恩人 卻沒好好的感謝她

潘小姐被記者質疑時 卻沒有跳出來捍衛她的名聲 任由他人 毀壞恩人名譽

如果今日 你真的很感激別人的幫忙

別人 對你的恩人 因幫妳一把而有所誤解時 不跳出來維護恩人

其實在道德義理上說不過去

李婦 連簡單發表一句 我打從心中感謝潘小姐的幫助 的聲明 都沒有

潘小姐 遇上這種不知感恩的人 也是她倒楣

在我眼中 李婦倒是很享受 轉著電視台 看著恩人被痛批爬糞的模樣

恩人 不是恩人 而是 仇人


ps:每當我有想到新見解時 只要滑鼠滾輪一轉 拉到最底頁開始說我想說的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恕刪)


最該被譴責的是吐司羊

對於一個主張三成報酬的社會事件

吐司羊被論壇多數人指責他犯罪論時 卻沒有反省

如果今天 你真的很想維護潘女 你該就潘女有利的論點 發表言論

結果你卻發表侵占他人財物的犯罪言論

其實在法律與道理上都說不過去

吐司羊 連簡單發表一句 我不該發表侵占他人財物過程 的聲明 都沒有

潘小姐 遇上這種以犯罪論護航的人 我想應該完全沒有被理解的空間

在我眼中 吐司羊倒是很享受 推著滑鼠轉輪 看著吐司羊帳號被痛批的模樣






不管 吐司羊 到底是什麼心態的人

動保社還是要歸還6000元不樂之捐

潘女 蔡女 都該為說出的謊言 波及警方聲譽道歉 .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恕刪)

潘小姐 遇上這種死命幫他護航的人 也是她倒楣,不然這棟樓不會蓋這麼高,早就該被蕭男的新聞給蓋過去了…
在我眼中 潘小姐的道德感是有比妳高一點點啦…這樣有沒有開心點…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
對於一個送還錢包的恩人 卻沒好好的感謝她


李婦沒有感謝潘小姐嗎?
就我後續所知道的劇情是:
1.李婦遺失
2.潘小姐撿到並連絡
3.李婦欲包紅包感謝
4.潘小姐『要求三成』
也就是說,李婦很感激潘小姐,但是潘小姐確認為這個『感激』的誠意至少要三成
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

對於一個送還錢包的恩人 卻沒好好的感謝她

潘小姐被記者質疑時 卻沒有跳出來捍衛她的名聲 任由他人 毀壞恩人名譽

如果今日 你真的很感激別人的幫忙

別人 對你的恩人 因幫妳一把而有所誤解時 不跳出來維護恩人

其實在道德義理上說不過去

李婦 連簡單發表一句 我打從心中感謝潘小姐的幫助 的聲明 都沒有

潘小姐 遇上這種不知感恩的人 也是她倒楣

在我眼中 李婦倒是很享受 轉著電視台 看著恩人被痛批爬糞的模樣

恩人 不是恩人 而是 仇人



Unconscious wrote:
他再說永遠都只是那幾個字詞的排列組合而已。

這是九官鳥,不是羊......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天國近了。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恕刪)
你的邏輯很有問題,
建議您回學校再去好好讀過書再來吧..
這樣也不枉眾人在這邊狂鞭你..

by 看不下去的路人~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恕刪)


謝謝吐司羊,因為有你的拼命護行,
讓原本已被中指蕭的新聞轉移焦點的同時,
讓大家不會遺忘這棟樓!

本來嗎,人是會有點健忘的,因為新的東西出現,讓大家忘了舊的,而關注新的!

老實說,你是不是故意的啊,讓大家來砲轟你,
藉著砲轟的同時,也讓大家不要忘了這件事勒!

吐司羊 wrote:
李婦是最該被譴責的人...(恕刪)


吐司羊是 不該被譴責嗎

堅持 侵占他人財物論調

不反省 不認錯 不道歉

潘小姐 遇上這種以犯罪論護航的人 是該悲哀 還是高興

在我眼中 吐司羊 比 潘女有過之而無不及






動保社還是得還6000元不樂之捐

潘女 蔡女 都該為說出的謊言 波及警方聲譽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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