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g66 wrote:你自己十二年前薪水5...(恕刪) 她/他的言論充滿了「菜不該死,是千該萬死」的老兵心態,所以前面才有人在質疑樓主的性別反正根據前面前輩提出的二十年前薪水平均跟樓主所說的「以我自己來說, 收入超過20年前十倍以上」目前原PO薪水大約十幾二十萬左右,來靠北22K難怪人家都說台灣的問題是每個勞工心中就有一個慣老闆
nong66 wrote:好難懂你想表達的到底是.....(恕刪) 想表達如下1.只剩下一張嘴2.突顯自己身份地位及能力3.填滿內心空虛寂寞4.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先前有人發連續處方籤抱怨 但不准大家抱怨政府)5...樓下請繼續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