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時間看到那女性同胞哭得那麼假又哭得那麼醜(眼淚勒?沒看到,只看到扁嘴跟聽到乾嚎聲...)轉台...結果別台也在報同樣的一件事...只好罵一聲"哭屁啊!"....還扯什麼稅金繳不起勒.都不要去領獎,放棄領獎權利不就一毛稅都不用繳嗎?我覺得這整件事可議的部份在於...跟所有其它抽獎活動一樣的通病"可能高估了獎項的價值".會不會是誰"捐贈"了這個獎項?然後以捐贈的名義報稅?有沒有逃稅的嫌疑呢?或者是誰以高價賣出了其實沒有這樣價值的東西,當做主辦單位的抽獎獎品,採購雙方是否確實遵照市場行情交易?背後有沒有不法情事?畢竟靈骨塔這種東西並沒有一個客觀標準的市場公訂價格,其中是否有弊,可能只有當事者才知一二.不過公家機關的抽獎活動送這個獎品...個人感覺頗不以為然.事前都沒有審察一下獎項內容嗎?改天會不會有更勁爆的東西拿出來抽獎啊?
juddy007 wrote:但是中了頭獎在那邊哭那沒中獎的怎麼辦 不用哭!因為根本沒中..何需哭..中了60萬商品 負擔9萬6000元的稅金。但是這個商品實際價值只有20萬。還不見得有人要買?萬一沒人要?塔位不好位置也有一個1萬5千元可能是被利用來打廣告。台中那豪宅聽說也還沒去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