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田待刮 wrote:說穿了,我覺得很下流...(恕刪) 我認為是你的思想下流才會認為這樣的照片下流博君一笑這樣的幽默感在國外還蠻普遍,且又沒真正全裸或露點真搞不懂你們這些衛道人士腦袋再想啥......反正不用理警察啦!! 根本也拿你沒輒~
你不去的話到時可能會被發傳票,然後拘提,還是要去的,與其這樣就還是去吧.台灣司法的品質,不說也罷.不過我提醒你,最壞的狀況是應該是由簡易庭判,如果是這樣,我建議你上訴,個人覺得上訴的話判無罪的機率接近99%.加油....
織田待刮 wrote:不曉得拍這種照片有什麼有趣可言,也不懂帶這種想法去攻頂的幾位笑點在哪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國家的自然景觀,外國人要怎麼看我們?會拍這種照片覺得好笑,是因為自己也覺得在那裡脫到只剩一件褲子也很不正常吧?說穿了,我覺得很下流和在觀光區刻字破壞的人沒有差別,只是沒想到竟然還來這裡大放厥詞說實在這種事或許法律辦不到人,但法律辦不到的事不代表不可恥況且還不是小孩子,都這個年紀了還不懂是非,悲哀 網路可以胡言亂語但是法律責任還是要自負的形容詞如果修飾一下應該比較好
老實說我也不是很喜歡這種照片,覺得一點也沒有有趣的點,而且此風不可長,每個人上頂就來個一次,說實在的照片到外國人手上只會成為笑話...甚至是成為各國登山好手的仿效對象,上山就給你露兩O...,如果真的要拍~當然可以啦,只是不要成為散播者、甚至是讓人仿效,這樣就不好了,照片還是留在自己硬碟哩,讓自己發笑就好了,這個就跟臥軌照片一樣,只要被發現就準備罰錢,你會說:為什麼得罰錢,我臥的軌又不是有火車的軌,但是,仿效的人是不會管你有沒有火車的,只要是會成為社會不良示範的東西,真的的確是要管理...。
hankais wrote:以後去海邊是不是也不能脫上衣拍照了? 僅限於觀光景點、和代表性的指標吧,你想太多了~~,像跳傘怪客去跳101一樣的道理,101認為是有損害它們的形象,但是跳傘怪客卻認為那個是他的驕傲,跟這個事件一樣,有兩種不同看法,有人覺得他行為不妥,但卻也有人把它當英雄看認知不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