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妹妹收到違反著作權法通知單 = = 會怎樣嘛?? 一樓新增通知單

這種如果真的怎麼樣 通常就是易科罰金

不會太嚴重

只是會麻煩在變成有前科在身

遺忘之村 wrote:
我妹妹在網路部落格裡面
幫別人做音樂盒給人家用等等之類的東西
因為這樣侵犯著作權法 = =收到要去到台中法院還啥的地方
可是她才國一 他不知道= =這是違法的 她以為只是分享而已.(恕刪)

還不知道這種行為違法的人要引以為鑑喔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倫敦男孩 wrote:
那如果是放例如貝多芬...(恕刪)


google一下
先進國家對於音樂著作權都有立法保障,在美國著作權期限長達九十五年,但是在歐洲卻只有五十年,由於保護年限有差別,貓王、披頭四在五零年代的暢銷歌曲,未來幾年內,在歐洲地區就會失去著作權的保障。台視全球資訊網

給參考!錯誤來訂正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忘記在那看到的

您可請求到居住所在地派出所作說明
不用大老遠跑到台中

就算被起訴被告
也可要求在被告所在法院審查
Jason Chen @Taiwan
那是保智大隊的刑案涉嫌人通知書
屬於警方公文書

當事人未成年請家屬一定要跟著去
有些重點侵權問題
知道 閃的掉
不知道 告到你賠到脫褲子

本人曾任IFPI第一期保智成員
有問題可以傳訊息給我
JasonChenTW wrote:
忘記在那看到的
您可請求到居住所在地派出所作說明
不用大老遠跑到台中.(恕刪)

警政署前一陣子曾行文各警察機關
網路色情貼圖案件一律由嫌疑人行為地的警方偵辦
避免一案多傳擾民
請搜尋"網路貼色情圖 不再奔波應訊"
然本件是違法著作權法的網路犯罪
能否適用此新規定還未可知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安啦

強姦殺人都可以有國賠了

這點小事算什麼
那請問這通知單

是去做筆錄而以還是要去法庭??

如果這樣罰金大概要多少??
ladisie元 wrote:
那是保智大隊的刑案涉...(恕刪)


請問

知道 閃的掉
不知道 告到你賠到脫褲子

看不太懂= =

我妹是真的不知道= =
她想說別人叫他幫忙做就做= =
不知道侵權

她們問我妹我妹該怎樣說??
作筆錄
做完筆錄移送少院
等候通知少院會傳出庭

重點不是判刑或易科罰金
未成年都判很輕是沒錯

重點可怕的是起訴後業者的民事求償
我曾經看過拷貝光碟上侵權一首歌 業者求償30萬
請PM給我吧別浪費版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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