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犯罪的人上新聞,還要打馬賽克保護他。

weiweik wrote:
這並沒有邏輯上的錯誤...(恕刪)


我不是法律人耶@@

mtsui wrote:
我不是法律人耶@@...(恕刪)


剛剛激動了點...
sorry sorry
lancesan wrote:
那種讓'疑犯'的臉給大家看 甚至讓受害者的關係人來動用私刑的國家....法治觀念超落後的好嗎....

以刑訴的觀點來看:
因為無罪推定 讓他露臉會有輿論定罪 未審先決的問題 甚至影響法官的自由心證
更違反了偵察不公開原則

以刑法的觀點來看:
因為一罪不二罰 讓他露臉 他的名譽首先一定受到損害 而他的身體或家人也有可能受到損失 然後法律還要再來罰他一次 這就成為一罪二罰

不讓疑犯露臉 保護的不是那個疑犯 而是整個國家的「制度正義」


如過是這樣的話.......
那請問一下前總統為什麼出庭時不用戴安全帽跟打馬賽克呢?
他的案子也還沒審完呀!

誠心發問
專業的回答一下!!
weiweik wrote:
幹麻搞的大家這麼累 知道意思就好 還說什麼邏輯

安捏共的嗯丟啊
法律是很嚴謹的東西,尤其是刑法

況且你看到的犯罪結果的原因,或許是被害人製造的果,也就是互為因果
在檢察官偵查結果還沒有出爐之前,法官還沒有判定之前,怎能就單一死亡結果認定其罪無可赦?

例如最常見的A死了,是B幹的,情況還能分成好幾種:
◎A、B相邀一起死,服下相同劑量的毒藥,結果B的命比較潤(硬),死沒去,那基本上B是無罪的
◎A欲殺死B,因B自衛阻擋,反而被B殺死,這樣B因自衛殺人能減輕其罪
◎A欲下毒害死B,結果B不知情的狀況下,把A擺好杯子的順序打亂,而導致A自己毒死自己
◎A違規穿越馬路,被B在速限下撞死
◎A久病纏身,要求醫生B用藥物殺死他,讓他吸細A卡快活,B照辦了
◎A是一個強姦慣犯,結果有一天做案時因現行犯被抓到了,B因其女兒被A所害,導致嫁不出去且心理受創甚重,故心生報復,將A痛打一頓,導致A死亡

上面也只是概述,所以情況是很多的,也是法官跟檢察官功用所在

況且你說要讓加害人因有株連親人之心理壓力而不敢犯案,或許有其功效
但對沒有犯案的親屬是不公平的
就像你的姪子不學好,強姦殺人
你願意走在路上被指指點點說那就是他叔叔或舅舅嗎?搞不好有遺傳
也許你跟哥哥、姊姊或弟弟早就很久沒聯絡了,遑論對其小孩有管教機會,卻因近親被掛上罪名
還得一一跟人解釋,你認為對你公平嗎?

生氣歸生氣
不要忘記我們是法治國家啊
不然這樣在社會上肯定會吃虧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sirber821 wrote:
如過是這樣的話.......
那請問一下前總統為什麼出庭時不用戴安全帽跟打馬賽克呢?
他的案子也還沒審完呀!

因為他是公眾人物(所以不打馬賽克)且無自殺之虞(不用上安全帽)且已成年

以上是不專業回答
有錯請專業的來指教一下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gufan wrote:
趁著id哥不在,來說說日本的壞話好了。
日本就是那種“讓嫌犯的臉給大家看“,法治觀念超落後,沒有制度正義的國家喲!
他們的新聞就是直接把嫌犯的臉、姓名、職業清清楚楚報導出來,讓涉嫌人遭受名譽損傷。
所以台灣真的不必枉自匪薄,我們對人權的保障比日本高太多太多了,..(恕刪)

的確如此
很多日劇都呈現出這種日本社會現象(ex:愛與寬恕-更扯的是這個殺人犯只有11歲,他的家人經媒體披露後幾無立椎之地)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因為............被你看到了我下次怎麼犯案


一審無罪,二審有期,三審無罪


weiweik wrote:
這並沒有邏輯上的錯誤...(恕刪)


你的觀念徹底錯誤。

整個司法程序,是先由警方調查,再由檢察官偵查,最後法官審判,直到法官的判決「確定」,才是法律上的確定有罪。

而你現在卻在第一個階段,就要蓋棺論定,那後面怎麼辦?虛應故事一下?架空檢察官及法官的功能嗎?

你說不要用特例,但是恐怕你眼中的特例,卻是現實上的常態。

警察移送不一定會起訴,檢察官起訴不一定會判有罪,這本來就是一個常識,什麼叫做一般人用「常識」就知道他是罪犯?法律上用的不是常識,法律上講的是證據,況且你用誰的「常識」?警察的?那警察認為有罪的,檢察官不一定同意,也可能給予不起訴,那是誰的「常識」出錯?那個人如果是你,你希望你一開始就被公布身份嗎?

有些法律觀念要再加強才行,別說無罪推定原則觀念的缺乏,會說出「警察準備起訴」這樣的話,實在讓人搖頭。
看來...
很多人...
只想要屈打成招就行...

犯罪鑑識科學什麼的根本不重要...
weiweik wrote:
為什麼犯罪的人上新聞,還要打馬賽克保護他???
這是我的想法 但是會不會太偏激了???很抱歉...


rory1999 wrote:
因為擔心奇樂會動私刑, 殺了嫌疑犯.


本日最中肯
撃っていいのは、撃たれる覚悟のある奴だけ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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