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人一包了工程就會大走樣的原因
我覺得這問題跟射飛鏢有點像

射一隻蒼蠅 叫做強人所難

弄了一個 直徑50公分的標靶

但是還是射歪 沒射進 到底是誰的問題呢?

既然定出誤差範圍了(而且範圍還不小 將近10%)

還能落在範圍外...那品管當然不過

要是599G收了的話,會不會有人跳出來要有人下台?
照規矩來比較好歐
樓主說可以用

650 +5g
600 -5g

可是這樣到時候難保 594 g的也說差1g為何不行

如果真的因為柚子本質的關係很能控制重量在此範圍內

簽約時就該反應
maxtt660 wrote:
剛剛看到yahoo新聞
看到中秋的文旦1g都不能少,這是農作物不是高科技
還規定重量勒

我個人認為農作物只要達到品質標準就好,重量其實不用那麼確實
但是看到新聞就發現當官的腦子都沒再用的
愈看愈想罵人,如果水果都限制重量的標準
那麼請那些當官的自己來種


樓主大概不知道水果也有分級制度,除了甜度、外觀外,大部分水果果農是按照重量級數來決定售價。

舉我家種植的高接梨為例,每次採收,就要測甜度,然後按照高接梨的重量,以一兩的重量,做為一個級數,每一級數差五元,例如8A的級數,係指其重量為7.6兩至8.5兩重,以重量作為販售基準,與行口販子談判價格,文旦也不例外。

又50g等於1.33兩,以分級制度而言,是很大級數差距,在做分級包裝時,分級電子秤就會告知此果實應屬哪一級,除非該果農未做分級篩選,但在台灣這樣的果農是很少。

差1g,果農會計較的,很可能關係到他的級數認定,而且現在的秤誤差很小,根本不是問題。

就我看來法務部的標準,並非嚴格,平常時就可以做到。
maxtt660 wrote:
大家可能都會說合約有寫600~650克,那請問599克跟 651克 該不該退??
要限制也要有個限制的方法,例如600~650之間誤差正負5克以內
如果差1克就不要,請問農民的血跟汗呢??難道差了1克就不能吃嗎??
如果大家的想法都認為是農民的問題,我認為有問題的是國家的官員
請問大家~~情跟法是否要共融??


延伸問題
600g~650g ==> 625g 誤差正負25g

那差26g要不要收? 才多誤差1g而已又不是不能吃
那...
差27g要不要收? 也才再多誤差1g而已
差28g要不要收? 也才再多誤差1g而已
.....
>
maxtt660 wrote:
大家可能都會說合約有寫600~650克,那請問599克跟 651克 該不該退??


600克可收,
故599克可收,
故598克可收
.
.
.
.
.
故001克可收,
故000克可收…所以直接發錢就好了,拿什麼柚子?
maxtt660 wrote:
如果差1克就不要,請問農民的血跟汗呢??難道差了1克就不能吃嗎??...(恕刪)


台灣農業就是這樣才無法做到像日本那樣精緻
甚麼標準都差不多就好,那幹嘛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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