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變換車道,轉彎的車輛沒有路權
如果小黃是從快車道"突然"切到慢車道
因而造成慢車道後方車輛追撞
不管是撞到小黃的什麼部位
沒有路權的小黃是要負100%的責任
如果二者是在同一車道
此時小黃急煞
而後方車輛撞上時
則是後方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
要負100%責任
另,假如一輛車在綠燈時左轉,
但郤被對向同為綠燈的機車撞到車尾
則"沒有路權"的左轉車輛是要負全部責任的
而且如果打110,請police來量的話
應該還會再接到一張"未禮讓直行車輛"的罰單
但若是在沒有紅綠燈或是閃紅/黃燈的十字路口發生事故
則是二者都有責任
只是輕重有所不同
(1)車禍的鑑定是依"路權",而不是撞擊點
(2)同一車道前後的車輛才有安全距離的問題
不同車道的車輛是沒有安全距離這件事的
(3)在一般道路上,所謂的"安全距離"是指你可以隨時停車不會撞上前車的距離
ps:以上是指在正常情況下,若有超速,酒駕或其它特殊情形時,判定結果則可能會有所不同
這是一般路權的觀念,當然不發生事故是最好的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