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抱怨文】師大夜市冰火波羅油


Designworx wrote:
昨天晚上去師大夜市順...(恕刪)


自己逛街逛到沒時間觀念 還要怪誰?

拜託 自己的問題還牽拖到人家身上

現在小孩是怎樣?
報告沒有錄音耶

天真的以為店家會不跟我計較

不過我是有考慮去跟他們退錢了

當初不退錢也是因為不好意思

錢都讓你賺了

起碼也讓我吃個菠蘿油吧

還有

申論題:請問消費者買的東西,店家如果真的做好了,那所有權是在消費者身上嗎??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有權力去銷毀這個"波蘿油"嗎?
那如果所有權是轉到消費者,那這個消費不就還沒結束嗎?

感謝各位指教




米白目 wrote:


如果是已付錢了,...(恕刪)
因為買賣契約成立,當然你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商品或全額退費
但是比較麻煩的事...印象中應該是沒發票

yakomo wrote:
因為買賣契約成立,當...(恕刪)

號碼單可以為證,照樓主說的,要付錢過的才會有號碼單
只不過號碼單並沒有數量跟金額,所以號碼單只能證明有買而已


樓主若你還是氣不過的話,可以找消保官跟國稅局


其實只是想知道大家如果自己發生這樣的事情的話會怎麼處理

有砲有進步

我是抱著學習的心態跟各位習得高EQ/IQ

感激各位意見

小還真 wrote:
既然你付了費...有...(恕刪)

Designworx wrote:
店員甲阿姨:不行喔,我們店前的公告有說,隔天無法提領...(恕刪)


那你還想怎樣?
人家都公告了,你還要買又付錢,還要明天才來拿,
如果你後天才來拿,一年後來拿,
人家要不要留給你?
老兄你這個"如果"的比喻實在不切實際

讓我們就事論事吧

今天重點不在於我到底"還想怎樣"

我只想知道換作是大家會怎麼做

自己的權益不要讓他睡著不是嗎?

還是感激您的建言

銘記在心


假鬼假怪 wrote:



那你還想怎樣?...(恕刪)

Designworx wrote:
老兄你這個"如果"的...(恕刪)

錯的是店家..既然他已經收錢
那五個撥羅油就是你的..他沒有權力賣給其他人或是銷燬..
至少你今天去要給你五個臭酸的菠羅油..
妳也沒有權利要求給新的..除非像他說的半價買..

來自新竹的強尼..

mattliu wrote:
怎麼我看都是你的問題...(恕刪)


恩~ 如真照發文的大大所說 先付完錢以後才可領取號碼牌的話 那我相信 是我錯了 對不起~

不過 退一步想 兩個都有錯~ 所以~
大大: 沒有時間觀念~ 你錯
店家: 一物兩賣~ 沒有契約購買觀念~ 有錯~

SO~ 個人以為 你應該可以跟店家爭取全額退費~

Designworx wrote:
老兄你這個"如果"的...(恕刪)

給你一個訊息....
任何商家的公告是不能抵觸法律的
再者買賣物品要有發票,不然就是要有收據(類似發票機那種收據)
若想要回錢的話,所以除了號碼單之外,還要有收據(發票)

最後你的問題最大,買了不去拿而衍生那麼多問題....
還上來01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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