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沒有錄音耶天真的以為店家會不跟我計較不過我是有考慮去跟他們退錢了當初不退錢也是因為不好意思錢都讓你賺了起碼也讓我吃個菠蘿油吧還有申論題:請問消費者買的東西,店家如果真的做好了,那所有權是在消費者身上嗎??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有權力去銷毀這個"波蘿油"嗎?那如果所有權是轉到消費者,那這個消費不就還沒結束嗎?感謝各位指教米白目 wrote:如果是已付錢了,...(恕刪)
yakomo wrote:因為買賣契約成立,當...(恕刪) 號碼單可以為證,照樓主說的,要付錢過的才會有號碼單只不過號碼單並沒有數量跟金額,所以號碼單只能證明有買而已樓主若你還是氣不過的話,可以找消保官跟國稅局
Designworx wrote:店員甲阿姨:不行喔,我們店前的公告有說,隔天無法提領...(恕刪) 那你還想怎樣?人家都公告了,你還要買又付錢,還要明天才來拿,如果你後天才來拿,一年後來拿,人家要不要留給你?
老兄你這個"如果"的比喻實在不切實際讓我們就事論事吧今天重點不在於我到底"還想怎樣"我只想知道換作是大家會怎麼做自己的權益不要讓他睡著不是嗎?還是感激您的建言銘記在心假鬼假怪 wrote:那你還想怎樣?...(恕刪)
Designworx wrote:老兄你這個"如果"的...(恕刪) 錯的是店家..既然他已經收錢那五個撥羅油就是你的..他沒有權力賣給其他人或是銷燬..至少你今天去要給你五個臭酸的菠羅油..妳也沒有權利要求給新的..除非像他說的半價買..
mattliu wrote:怎麼我看都是你的問題...(恕刪) 恩~ 如真照發文的大大所說 先付完錢以後才可領取號碼牌的話 那我相信 是我錯了 對不起~ 不過 退一步想 兩個都有錯~ 所以~大大: 沒有時間觀念~ 你錯店家: 一物兩賣~ 沒有契約購買觀念~ 有錯~SO~ 個人以為 你應該可以跟店家爭取全額退費~
Designworx wrote:老兄你這個"如果"的...(恕刪) 給你一個訊息....任何商家的公告是不能抵觸法律的再者買賣物品要有發票,不然就是要有收據(類似發票機那種收據)若想要回錢的話,所以除了號碼單之外,還要有收據(發票)最後你的問題最大,買了不去拿而衍生那麼多問題....還上來01嘴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