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儷您好租車與住房最好兩人或四人分攤較佳像我一個人去就吃虧了,如果機票買的便宜而且有人分攤租車與住房,自己又不會再Las Vegas亂花錢的話(4天買199或89的課)加起來差不多就是7萬這個費用。因為台灣人去一定會要租槍買彈藥沒辦法40多小時的教學,男男女女認識很多美國朋友,手槍大約打500多發,多的沒辦法帶回去。
這裡我有一個問題。假設面對武裝入侵者突然開槍的狀況,現場有複數的人拔槍反擊,這時彼此互不認識的反擊者應該很容易進入敵我不明、誤射非犯人的持槍反擊者的狀況。教學課中有談到持槍自衛該如何對應這個問題嗎?甚至更進一步,我見到兩個人在槍戰,如何確認我要幫哪一邊?以上這是其他網友的問題,小弟就在這邊回覆一下已經不是第一次有類似人這樣問小弟了小弟只是去上課,而且成績還不及格呢不是教官也不是專家,把自己吸收的盡量分享講不好不要怪我呀!我的回答如下:警察、老百姓請問你是哪一種身分?一樣的狀況警察有警察的作法老百姓有老百姓的作法請勿因為電玩警察的腳色,錯亂老百姓的作法警察有責任控制場面,所以需要制止雙方槍戰警察打錯了人誤傷民眾,人家告的是警局老百姓還是老百姓,你打錯了人,你就得自己出律師費出庭(Day1 & Day2室內課程就講的很明白)老百姓只能做防禦性的舉動所謂的防禦性使用,就是你只能做被迫做的舉動(為了自己與家人的安全沒有選擇)而不是做想要做的事情,舉例來說你看到兩個人在槍戰,你想要去幫就是做想要做的事情,就不能算是防禦性舉動其他民眾若能確定歹徒是哪位,有能力的話他們自然會去制止目睹超商店員搶劫被殺,自己要不要拔槍的案例上課記得大家討論很久NRA系列出來的教官都教板機扣下去Front Sight教的比較保守,沒危急到自己生命不要拔也不要開但是準則都相同,你必須要確定壞蛋是誰!小弟去美國深深體會到,公民持槍不是權力的延伸,而是負責任的開始
分享警察,老百姓遇歹徒採對空鳴槍之缺點一、暴露自己位置,增加歹徒反應機會,提高自身風險二、對空鳴槍之子彈可能傷害到不想傷害的對象或者財物三、減少一發子彈參訪的訓練中心有提到曾有state trooper命喪對空鳴槍。並提出對空鳴槍的幾大缺點,若對方尚無較危險的舉動,先瞄準他再喊話是其中的選擇之一,若對方的威脅性已經很高,他們的做法是直接開槍老外警察現在不太願意對空鳴槍的原因不是因為怕打到路人,而是怕沒有掌握好歹徒的狀況對空鳴槍的空閒時間,是有機會被歹徒反擊的最好的狀況就是直接先瞄狀況不對直接開下去歹徒人權在美國是很難高於警察的執法權同樣的老百姓人道的對歹徒對空鳴槍警告也不是好主意人權左派的《給歹徒改過的機會》,其實很多盲點。有機會再聊
M1A2 SEP V2 wrote:當講師開始告知有些情況必須直接射擊歹徒頭部時《如歹徒挾持人質可能已經殺害一人,準備殺害另一人,在有目擊證人能協助證明,且歹徒全身倚靠人質只露出頭部》,這種的練習對於來自台灣的筆者很大的困擾。因為我們長期被政府與媒體告知不能亂射頭部與要事先口頭警告 超屌的課程!想當年....小弟還是個彈藥技術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