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的保全公司「皇家特勤保全」


力挺SONY的飛行員 wrote:
報價九萬應該是有可能...(恕刪)

報價九萬花4.5萬應不是太好賺,勞健保及勞退(約20%),年終,損失的保險費,休假時代班人費用,後勤人(會計,科長,老闆.......)薪水,公司辦公費時......應不是太好賺.
不過設備要員工買就.......
「皇家特勤保全」 這間保全..............................
tsaichiung wrote:
報價九萬花4.5萬應...(恕刪)
皇家邱經理 wrote:
大家好 我是皇家邱經理

針對 ccit_vivian 發表這篇文章,本人代表公司作出以下幾點聲明:



1.皇家特勤管理維護有限公司與連鴻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是同一個集團經營管理,對於本公司經營中悦集團案場統稱為「皇家特勤隊」。
2.員工薪資及發放日期,方式在完成報到手續簽訂服務勞動契約書完成時都已確認無誤,至於公司毛利沒有跟員工報告的必要吧,本公司特勤人員的薪資45000(含績效獎金)是最低的一級,基本上是還堪用的等級,領5萬5以上的大有人在。
3.開始上班時須準備的裝備在面試時都先行告知需自備,請願意到職的弟兄先行詢價採購,公司備品價格是公開固定的,例如發文者說明的無線電公司是採購佑安國際公司型號K6,公司成本價4000元,市售5500元如果是像發文者說一台2500元,我給他8000買2台給我就好。
4.公司會對該員工寄發存證信函的都是違反雙方簽訂勞動契約,告知勞動契約終止,要返還的公司徽章及外套不是告知需自備的物品。
5.各公司行號發薪日各有不同,如果覺得不妥可以去做公務員阿他們都是先領薪餉的,公司沒有一定要讓員工預支薪水或借支給員工的義務,公司本是考量員工多是離鄉北上工作擔心弟兄沒錢吃飯才以特例施行預借薪資,哪來借一萬元拿9千元還10500元的事情。


P.S 本人不是經營者也不是股東只是一個從社區警衛做到公司經理的人,說長不長但也12年了,我深刻體驗不肖員工的惡劣行徑,一個認真上進的好員工公司愛他保護他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會虐待他,如果發文者有具名,我相信他在公司的紀錄一定很精采。


祝 各位先進


財源廣進


樓主馬上被打臉 我們拭目以待

作網站真難 都要扮黑臉寫文章、砍帳號逼廠商買廣告...

ccit_vivian wrote:
這家保全公司,有許多...(恕刪)


所以呢???

你有去上班嗎???

你有買機子嗎??

你薪水有入帳嗎???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皇家邱經理 wrote:
大家好 我是皇家...(恕刪)


接下來我們聽聽樓主的回應是…
[國營]勞工局:

我們相信,這只是雇主與勞方之間百般不怨,資訊傳遞上的誤會

請雙方多加協調,把誤會講清楚,化干戈為玉帛


若是協調得不到雙方滿意回覆, 請於50年後再向本局申請協商


你們勞資雙方,不知道我吃飽後有午修的習慣嗎!
我的行程很多,只是小睡片刻也要來吵我嗎!

你不知道公務員只領2個月年終,根本不夠去越南小吃店唱唱歌吃吃飯嗎!

你不知道下班後還要去跟你們請的民代打打好關係解解釋,以免我被告,真的很煩嗎!


什麼濫法治濫關說! 幹公務員真辛苦!
















以上純屬虛構,如有雷同, 不干我事

ccit_vivian wrote:
這家保全公司,有許多...(恕刪)

前面說的..我不懂..我也沒興趣..
但是..
還有一點,就是公司每個月領薪水的日子問題,幾乎所有的公司行號都在月初5號左右就入帳了!但這家公司偏偏就要到月中時才有可能會入帳!我們很多同事因為家裡的帳單繳款期限都在月底,因為這家公司這樣子的刁難,往往都要向公司借頭寸來應急!這下就妙了,公司針對有急需用錢的同仁,提供了「借支」的名目來吸金,怎麼說呢?假設我已經上班滿一個月了,在次月份時,因為薪水要等到15號左右才會發,但又急著要用錢時,公司就會提供借錢給同仁的服務!很奇怪咧,我明明是將自己上個月的薪水,提前在月初時先領出來用!為什麼公司就要我個人以借錢的方式來向公司借錢?而且假設我借一萬!但實拿才9000元!等到要還時就要還10500元!這跟地下錢莊有什麼兩樣?
事實上是可以跟繳款銀行商量繳款日的..因為我才剛辦過..至於下面的類似地下錢莊我也沒意見..
誰叫你不先把錢存起來...

皇家邱經理 wrote:

3.開始上班時須準備的裝備在面試時都先行告知需自備,請願意到職的弟兄先行詢價採購,公司備品價格是公開固定的,例如發文者說明的無線電公司是採購佑安國際公司型號K6,公司成本價4000元,市售5500元如果是像發文者說一台2500元,我給他8000買2台給我就好。


...(恕刪)


上班時須準備的裝備大都是職場提供吧?
大大小小都要自己出錢買的比較像是承攬而非受雇。

再說為什麼要指定特定品牌呢?
這個算是採購的大忌、很容易被人抓小辮子吧?

皇家邱經理 wrote:

5.各公司行號發薪日各有不同,如果覺得不妥可以去做公務員阿他們都是先領薪餉的,公司沒有一定要讓員工預支薪水或借支給員工的義務,公司本是考量員工多是離鄉北上工作擔心弟兄沒錢吃飯才以特例施行預借薪資,哪來借一萬元拿9千元還10500元的事情。

...(恕刪)


既然都會擔心弟兄沒錢吃飯那就比照一般民間公司月初發薪水不就得了?

還有經理只是說明為什麼借款給員工,
似乎並未澄清這種借款有沒有收取高額的利息或手續費等。

當然如果員工所言不實,
他自然需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只是既然主管級人員上來回文正好也澄清一下疑點,
而非避重就輕。

rexjian wrote:
上班時須準備的裝備大...(恕刪)


出現羅生門,讓我們看下去

不過我個人比較選擇相信勞方所說,畢竟話虎爛拿不出實證還要被告這種無聊事比較少人願意做吧,樓下你說是嗎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不過我個人比較選擇相信勞方所說,畢竟話虎爛拿不出實證還要被告這種無聊事比較少人願意做吧,樓下你說是嗎 ...(恕刪)


很抱歉,不認同。

誰說一定要同情弱者? 再說,人家資方也有人跳出來回覆了

蓋樓者若真要翻盤,我看只剩下一條路...就是把那份傳說中的存證信函PO出來

是真是假就一目瞭然

所謂羅生門是各說各話毫無憑據

人家都敢自稱邱經理...所謂的苦主,就等你出招囉!

不然...你該保佑下一步不是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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