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果然是企業主的好夥伴.

記得不曉得誰說過:{無薪假是偉大的發明,應該要得諾貝爾獎}

歡迎來到台灣
這課程的收入工研院應該也要吐出來.
佛貝魯男爵 wrote:
工研院開課教規避勞基...(恕刪)

反正2012行政團隊就換人做了...
工研院已經不是政府單位了
所以要自己找案子接了(Ex Lab外借)
只是有些人是政府單位退休再延任..所以有雙薪的問題
要進工研院請上E04去投單吧

但是對他們開得課程...."瞎 "
乾脆再開一個如何正大光明逃稅,或是如何壓榨員工,還有如何內線交易的課程算了.....瞎

rongssss wrote:
反正2012行政團隊...(恕刪)


那個團隊代表.感覺好像是被幕僚牽著走.況且對這件工研院出包也沒有看法..別期待了.....
現在是怎麼樣 趁人撈就撈嗎
以後相關的課程會很受歡迎~~
正所謂一技之長 ~管你用在正途會是歹路
我看加藤鷹 也可以開班授課 應該場場爆滿
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Kagoshima Airport

ottowang wrote:
記得不曉得誰說過:{無薪假是偉大的發明,應該要得諾貝爾獎...(恕刪)


這種白賊話,只對資方講義氣...

andy2000a wrote:
果然 難怪台灣的勞工...(恕刪)


庫存

http://ppt.cc/e(SU

goodversion wrote:
庫存http://p...(恕刪)

十一、薪資設計:
1.假象設計:目的:只是騙騙勞、健保局,不想讓投保薪資被逕調。
2.何謂勞基法權利事項與調整事項? 3. 年薪80萬,投保薪資照樣投保43900
4.為何年薪都是50萬,有的要投保36300,但有的可以投保26400不違法。【薪資設計功能】。
5.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定義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非工資定義只是供參考。
6.何謂合法、合理的薪資設計?
7.合法、合理的薪資設計是在保護公司,除了符合法律規定,也是上法院訴訟打官司用的。
十二、企業不想被罰、不想被告,唯一的辦法【薪資設計】。

這兩條超屌~
尤其是
『5.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定義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非工資定義只是供參考。』

米思特 wrote:
何時要開班 教勞工對...(恕刪)


你想的美
他可能從企業的得到好處所以才會開班授課
那勞工呢你有給他好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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