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chunro wrote:停車的真的太白目了~新聞報導說這樣可能有肇事逃逸的問題產生說~(恕刪) 跟各位教導一個觀念, 這是我之前跟警察協勤時聊到,這個東西不能叫 "肇事逃逸", 而只能告 "毀損",因為肇逃是要有人或生命才能算是肇逃...參考條文刑法 185-4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認定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為「致人死傷而逃逸」,因此若無人受傷或死亡,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但仍有一般車禍之民事賠償責任。出處: 生活智庫法律諮詢顧問平台生活智庫法律諮詢顧問平台看到了嗎? 要有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