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 下午帶著婆婆與小孩的媽媽拿走了我的相機,原來身教是這樣??!

看來這組檢走的應該沒啥 3C 常識
檢了又沒充電器
如果沒有USB充電功能
那用到沒電就沒用了

如果夠聰明去買對應的傳輸線
還剛好可以充電
那就算他賺到.....XD

K金左腳 wrote:
真糟糕的身教!!!會...(恕刪)


6/25那天陸客自由行好像還沒開放!

olywu wrote:
2011/06/25...(恕刪)

有影片就可以去報案了
侵占罪應該沒問題

無想轉生 wrote:
有夠糟糕~不過監視器倒是拍的挺好的
電視台一播放,這家人應該就紅了

+1
晚上下班回家看新聞.
這畫面應該就上新聞了吧!
olywu wrote:
2011/06/25...(恕刪)


幫妳轉po了

= =lll
連女兒的臉都被拍到
若是有人認識這位媽媽
請善意提醒她
相機還是快還人家吧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K金左腳 wrote:
真糟糕的身教!!!會不會是陸客呢???科科科...


那如果是台客你不就糗大了???科科科...

olywu wrote:
2011/06/25...(恕刪)


直接去報警阿.....
人生は一期一会だ!
報警加上新聞,

三仟的3C雖然不算是太貴的東西,

但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
婆婆一定會說:「我媳婦很乖的,一定是被人帶壞……」。

olywu wrote:
2011/06/25...(恕刪)



報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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