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武當。戈來 wrote:3G 2G??2G就夠了...(恕刪) 賽武當。戈來 wrote:你會不會離題太遠?? 替你 copy 起來! 自己發的文 在法律上坳不過個資問題 就改成坳 手機多少G問題勒! 現在準備要換成啥勒? 你只過是一直不願意面對 現今法律問題!! 在怎麼死撐 法律也不可能改變!!!
賽武當。戈來 wrote:沒人說法律不用遵守問...(恕刪) 議員說話不負責任救難單位又如何 司法警察機關都會盜賣個資了http://forum.icst.org.tw/phpbb/viewtopic.php?f=5&t=2613沒有依法授權沒有合法管道申請誰知道救難單位要定位救人是真的假的別人有特權是別人的事當時接電話的勤務指揮中心人員不給資料完全是合乎規定值勤人員依法不能給資料就是不能給資料如果他給資料結果犯了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 對當事人侵權誰要負責更好笑是報個名號就可以喔迅雷救難有名那多少詐騙集團說他是檢察官是不是更有名結果就一堆人上當真不知道那些以為報個名號就可以怎樣怎樣的是真的一點常識都沒有嗎問題在制度那制度不好是誰錯是議員 是立委的錯啊公務員一切依法行事議員不知自我檢討積極修法做賊的喊抓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