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t0111 wrote:
違法該取締 也認同
弱勢和老人家也該照顧 一點都不衝突的...(恕刪)
我沒有直接接觸、參與過社會工作,
也沒有去了解過這些賣玉蘭花的人們是否需要救助、照顧,
所以,我不敢說政府沒有照顧他們,也不敢說這些玉蘭花小販們是需要幫助的,
因為我沒有了解過......我不知道實情...
今天,是明白說明,不能在道路上販賣或發送傳單,
但是,並非說這個行業是禁止做的,
他們依然可以在市場、廟口、停車場、騎樓等等,其他地方販售啊!
365行,行行都是平等的,今日,若因為他們看起來是弱勢的,而為他們特別設想,
那...那些常常被警察追趕、開單的賣衣小販、賣菜阿婆、推攤車賣黑輪的黑輪伯,也不該忽略!
那...日日春協會的性工作者呢??她們可是直接從合法被禁止營業的......
你良善的出發點很好,就像證嚴法師創辦慈濟、曹慶先生創辦創世基金會...等等的關懷他人的良善出發點一樣,
若是,更持續深入完整的關懷這些道路上的工作者,也一定是件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