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當時經過的鄉民幫忙!新竹市黑道圍毆!

照片中看來,很像某中古車商的制服…
誠然,打人就是不對. 該受法律制裁

話說回來,
任意變換車道嚇到後面的人,當下有沒有回頭道歉示意?
還是當做沒事,當做後面的人活該,就騎車走了?
對方被你姊的男友嚇到,你姊姊的男友當做沒事,理都不理就走了,
試問有誰不會火大 ?
對方如果是良善的人,就自認倒霉,被你姊的男友嚇好玩的.
遇上不肯善了的,就挨揍完再上01開版,再報警.

路上有些糾紛真的都是自找的.

dnetal_tw wrote:
101年5月30於早...(恕刪)


推歐!
拜託記者大哥報一下!
您可以調閱路邊店家錄影我記得那裏很多隻,可以告恐嚇取財與蓄意傷害再加上妨礙自由,還有搶劫拿你車鑰,四條看你怎玩,三字經公然侮辱也可以告進去。

騎慢一點大事化小新竹警察吃案的很多,開罰單是不手軟,破案率極低。

現在大多要上新聞才會辦,寫信送到各大媒體投訴吧。

1500是請那兩位同事幫忙的吃飯。

東森新聞 你投訴我報導
http://blog.yam.com/newsebc/article/33976920

中天廉政公署
http://blog.ctitv.com.tw/ctitv/archive/2010/02/11/448.aspx

沒報的話新竹警察會直接吃案快上報吧!! 新竹這幾年治安真的不是很好。

這種時刻的標準sop就是趕快打110報警
若被打完,去派出所也是要表明
堅持提告對方傷害、恐嚇取財罪
這樣派出所才不會覺得可以推
因為傷害罪可在六個月內期間提出
所以派出所警員一定要當事人去驗傷,若事後覺得要告在來就好
因為這樣可以把事情先緩緩,等以後提告時接的可能就不是他
當事人才會覺得警察愛理不理,現在警察都是上班族
可能當事人遇到的是剛好要下班的,接了就加班沒得休息
加完這班可能緊接著上下一班,搞到後來可能連續從大夜一直上班

關心一下後續

樓主要記得UPDATE耶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不好意思問個題外話
像影片中那樣的情況
如果受害者將施暴者推到馬路上給車撞
這樣算是正當防衛還是過失傷害/致死?
有了解法律或是相關經驗的大大可以解答嗎 謝謝

金大條耶 wrote:
我來嘴炮一下

要是我~那三個穿藍衣服的,全部要躺在地上

我也來嘴砲一下,
要是我,
來六個也追不到我..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dnetal_tw wrote:
101年5月30於早...(恕刪)

幫忙頂一下

dnetal_tw wrote:
101年5月30於早...(恕刪)

這不是黑道.而是所謂的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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