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加藤鷹 wrote:要送錢。別被人挖洞推...(恕刪) 哀....說來說去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真的沒貪小便宜阿!!!她一個月的薪水是按正常勞工給的!!!當初根本不知道她是非法的!!! 這一年間還給她加過薪水!!!任她要求東要求西的!!!如果知道他是非法的我就不用看他臉色!! 怕他不做了阿!!!所以真的不要誤會我是貪小便宜!!!真的是本勞難請阿!!!台灣加藤鷹 wrote:要送錢。別被人挖洞推...(恕刪)
合法的方式:根據行政罰法,你要有故意過失才能罰你,如果當初僱用她已盡查證之能事,可以試看看訴願、行政訴訟。如果決定認賠,可以等案件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地分署,再和書記官談分期,罰緩沒有利息,拖到賺到。
飄邈221 wrote:哀....說來說去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真的沒貪小便宜阿!!! ...(恕刪) 以前有個傻大胖同事, 約 120kg他找妹都會先檢查雙證件, 以免碰到未成年被抓...========================你就當每個月多付她一萬咬咬牙吧不要再想非法的方法了...
yukiko wrote:板主看過她的假身分證, 有影印存底吧? 假設他沒有影印存底,又沒有力關係,大概難逃罰款吧。這個情形與不知情的情形下,僱用本國籍(或者再縮小範圍說是非新住民)的通緝犯比較,那個會比較慘?
yukiko wrote:+1板主看過她的假身...(恕刪) 真的沒影印存底!! 當初沒什麼經驗.. 又被她老實的外表蒙蔽了!!直到警察找上門我還一頭霧水!! 質問是不是找錯門牌號碼了!?一直到警察局看到他的筆錄才知道..他沒身分證就算了...也不是嫁過來的..更沒有兩個小孩!!!!真的是騙很大!!! 平常還會跟我說一些她老公小孩子的事情!!說得有聲有色的!! 我真是一個大笨蛋!!!!還待她如自己人!!! 吃的喝的總會買她一份!!!!想想真是好笑阿我!!!! 被騙得有夠徹底!!! 沒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