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已經講出口有意思不賣33000了就不用再問了。因為明顯的雙方已經會存在芥蒂,生意一定是做不下去了。其實雖然只是網拍,但也是在做生意,做生意本來就不可能百分百誠信,端看你的環境跟機會。5000對你很重要,那就去吧~~不知道我這樣的理論有沒有支持到你?takaaki wrote:我之前也是求購一樣商...(恕刪)
狗狗覺得這就要問當初賣這台擴大機的心態嚕,如果是為了錢那誰先付錢、好相處就賣誰,如果是為了讓其他音迷也能夠享受那再考慮是否5000交一個音友值不值得。賣33000就說守信也太早嚕畢竟還沒成交,賣給38000的就說背信這也太嚴重嚕,這5000元對誰有差?對狗狗而言狗狗拿不到也吃不到當然無所謂
我還是會用33K賣給出價33K的網友第一是自己的信用,雖然對方萍水相逢,但是真的面對的是自己我不想為了5K,把自己搞的心理不舒服心安理得最重要第二我不想把事情複雜化,既然會答應33K賣出表示33k就是自己可以接受的了賣33K並沒有吃虧五千元從某些角度看的確很大但是在人生終究只是一個小插曲.....
這沒標準答案吧哪個賣家不希望能賣好價格?哪個買家不希望能買好價格?開33000那邊要怎麼處理?是我的話 會等38000那邊順利成交後再與33000連絡理由呢 因自己不小心撞傷了擴大機 所以功能有了問題之類的不需跟對方說因為後來有人價格出的比他高 那感覺一定不好的反正不賣你已經是事實了 我覺得沒必要再傷和氣我比較現實 沒有先來後到 只有價高者得更何況今天價差高達5000 我不會跟錢過不去 5k很好用的~~再者 我不認為這樣算是賠上信用畢竟一開始就明說40000是理想價了
如果規則講明是價高者得那就無妨但是已經講明要賣了,也包好了反悔就是沒信用,還能講什麼?僅供參考:http://www.minolta.club.tw/phpBB2/viewtopic.php?t=27690
我只能說樓主太可惜了如果你不要老實的跟3萬3的買家說實話或許可以做出一個三贏的局面哪三贏?1. 3萬8買家: 買到他喜歡的東西.2. 3萬3買家,雖然他沒買到,但是卻不會因此而對你動怒,而且不用花錢也得到補償(我是說金錢上的,不是幾片CD)3. 你也沒有以你覺得的最低價賣出!!以我而言,我會這麼解決,雖然自己有道德上有瑕疵, 但是卻可以創造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