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 basara wrote:現場什麼疑慮不敢給你...(恕刪) 這位估計也是警界人士吧(我猜)公然侮辱要目標可得確定(侮辱誰?)...如果目標不能確定...你要如何舉證是哪個員警?台灣說大不大...一天內發生類似場景不可能只有一件!侮辱公務員公署則是要件要是"當場"
168jay168 wrote:今天帶著女兒去買東西、店家門口是紅綠燈,牽車發動後就有員警跑來說我闖紅燈,爭論後堅持開單,開好單要我簽名時我請(牠)岀示警證讓我核對罰單,牠不願意,另一位員警卻一直拿證件表明牠們是警察,開單那位始終不願出示讓我核對,還揚言要將我帶回警局,由於女兒還小(三歲),最終我妥協簽了一張紅單,請問各位,員警不出示證件違規嗎?有何疑慮不敢給我核對 意思是說有兩名警察以上執行公務其中一名有拿證件表明身分了這樣你還要他們證明什麼你就當場坦白說:被開單不爽!這樣不就好了上網取暖你只會被批!!
江拾仙騎肥龍碰到倒楣鬼 wrote:意思是說有兩名警察以...(恕刪) 看出兩個重點1.你有違規2.警察並無違規之情事他不是有疑慮不敢給你看而是沒必要既然警察的身分沒有疑慮那為何還要看員警證535並不代表警察一定二出示到"兩種"因為另一個員警已經出示了照理來說已經相對證明該"著警察制服"警員之身份你要申訴罰單上有名子臂章上也有編號可以對照實在想不出你要他出示員警證之正當性及必要性你違規在先該認就認不然就去申訴你沒違規警察濫權在來哭不要被開了罰單心有不甘就上來發文宣洩台灣立委那麼愛開記者會警察沒那個膽敢"無故"塞罰單給人民
對於那些潑冷水的,請原諒我忽略你因為你連文都不認真看,只能看到牠就發作代表你不尊重我,我也不需要尊重你這篇文基本上只是在探討警員為何會有不表明身份的舉動對於罰單,我並未有受罰不爽想申訴之行為只是單純的覺的這樣被開單很牽強(文中有提到、我簽名受罰了)有上來說這張罰單的正確性嗎?何來有取暖之實我想回文較激動的有幾位可能是員警要是當下堅持要核對警員資料想想會發生啥事呢?據警務朋友回答是我頂多罰單依舊成立但該名員警會有被懲處的風險偽造文書?冒名頂替?不過這也是事後才得到的知識事後說在多也沒有用感謝那些認真回文的人真心感謝你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各位下次何對警員身份,絕對會有驚喜的
大家還是要養成習慣請員警提供證件話說五六年前走往台北車站要去搭車突然被人抓住手臂問你是誰?為何在這裡?把證件拿出來!看到的警察制服下意識就拿出身分證就是小老百姓一個結果警察看完,說了一句{切!浪費我的時間!}讓我覺得,警察怎麼這樣?事後仔細思考如果是壞人假扮,這樣證件有可能被拿走如果是真警察,我可以申訴,態度不佳所以,如果不是荷槍實彈的警察單獨一個警察,記得要要求出示證件保護自己安全
記得智慧型手機還沒興起時就是有人 會用自己職權 把正妹攔下把車號輸入查資料 順便問正妹住那?電話多少? 正妹當時年紀小 看到條子就怕怕 又怕吃單 只能乖乖照做沒幾天就打電話給妹妹說要喝咖啡被正妹打槍後 就常常出現在正妹家附近巡邏顆顆~~不知道這位還有沒有在當初的分局吼
laovvye wrote:535並不代表警察一定二出示到"兩種"因為另一個員警已經出示了照理來說已經相對證明該"著警察制服"警員之身份...(恕刪) 哦(?)警察沒可能綁票、擄人、勒贖、幹惡事(?)一個真員警沒可能夥同一個假員警,從事某種非法(?)那,履見不鮮的警察犯重大案新聞,是怎麼回事(?)-535並不代表警察一定二出示到"兩種"(?)何來「兩種」(?) 員警不各自出示證件,沒犯法(?)那假設,兩百個黑道兄弟去你家暴力討債,怕你不敢開門,只要借用一張真員警的識別證,去出示騙你開門,就OK了。誰說員警執勤,只須一人出示證件(?)要不要您問問警校怎麼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