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 basara wrote:
現場什麼疑慮不敢給你...(恕刪)

這位估計也是警界人士吧(我猜)

公然侮辱要目標可得確定(侮辱誰?)...如果目標不能確定...你要如何舉證是哪個員警?
台灣說大不大...一天內發生類似場景不可能只有一件!

侮辱公務員公署則是要件要是"當場"

hsin139 wrote:
還有用(牠們)未免太不尊重人了。




本來想要支持一下樓主的,可是看到那的字,還特別括號,就.....
生命能量來源:服務、寬恕、感激、掌握當下!
168jay168 wrote:你這麼激動,牠是你的誰!我有說牠是誰嗎


看了你的文
覺得這張單開的好
168jay168 wrote:
今天帶著女兒去買東西、店家門口是紅綠燈,牽車發動後就有員警跑來說我闖紅燈,爭論後堅持開單,開好單要我簽名時我請(牠)岀示警證讓我核對罰單,牠不願意,另一位員警卻一直拿證件表明牠們是警察,開單那位始終不願出示讓我核對,還揚言要將我帶回警局,由於女兒還小(三歲),最終我妥協簽了一張紅單,請問各位,員警不出示證件違規嗎?有何疑慮不敢給我核對



意思是說有兩名警察以上執行公務
其中一名有拿證件表明身分了
這樣你還要他們證明什麼
你就當場坦白說:被開單不爽!
這樣不就好了
上網取暖你只會被批!!
江拾仙騎肥龍碰到倒楣鬼 wrote:
意思是說有兩名警察以...(恕刪)


看出兩個重點
1.
你有違規
2.
警察並無違規之情事

他不是有疑慮不敢給你看
而是沒必要
既然警察的身分沒有疑慮
那為何還要看員警證

535並不代表警察一定二出示到"兩種"
因為另一個員警已經出示了
照理來說
已經相對證明該"著警察制服"警員之身份

你要申訴
罰單上有名子
臂章上也有編號可以對照
實在想不出你要他出示員警證之正當性及必要性

你違規在先
該認就認
不然就去申訴
你沒違規
警察濫權
在來哭
不要被開了罰單
心有不甘
就上來發文宣洩

台灣立委那麼愛開記者會
警察沒那個膽敢"無故"塞罰單給人民
對於那些潑冷水的,請原諒我忽略你

因為你連文都不認真看,只能看到牠就發作

代表你不尊重我,我也不需要尊重你


這篇文基本上只是在探討警員為何會有不表明身份的舉動

對於罰單,我並未有受罰不爽想申訴之行為

只是單純的覺的這樣被開單很牽強(文中有提到、我簽名受罰了)

有上來說這張罰單的正確性嗎?

何來有取暖之實

我想回文較激動的有幾位可能是員警

要是當下堅持要核對警員資料

想想會發生啥事呢?


據警務朋友回答是我頂多罰單依舊成立

但該名員警會有被懲處的風險

偽造文書?

冒名頂替?


不過這也是事後才得到的知識

事後說在多也沒有用


感謝那些認真回文的人

真心感謝你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

各位下次何對警員身份,絕對會有驚喜的


大家還是要養成習慣
請員警提供證件

話說五六年前
走往台北車站
要去搭車

突然被人抓住手臂
問你是誰?為何在這裡?
把證件拿出來!

看到的警察制服
下意識就拿出身分證
就是小老百姓一個

結果警察看完,說了一句{切!浪費我的時間!}

讓我覺得,警察怎麼這樣?

事後仔細思考
如果是壞人假扮,這樣證件有可能被拿走
如果是真警察,我可以申訴,態度不佳

所以,如果不是荷槍實彈的警察
單獨一個警察,記得要要求出示證件
保護自己安全
請問可以手機全程錄影嗎?
我一直搞不懂行還是不行
話不投機半句多 不滿意01規則 你可以離開
記得智慧型手機還沒興起時
就是有人 會用自己職權 把正妹攔下
把車號輸入查資料 順便問正妹住那?
電話多少? 正妹當時年紀小 看到條子就怕怕 又怕吃單 只能乖乖照做
沒幾天就打電話給妹妹說要喝咖啡
被正妹打槍後 就常常出現在正妹家附近巡邏
顆顆~~不知道這位還有沒有在當初的分局吼

laovvye wrote:
535並不代表警察一定二出示到"兩種"
因為另一個員警已經出示了
照理來說
已經相對證明該"著警察制服"警員之身份
...(恕刪)


哦(?)

警察沒可能綁票、擄人、勒贖、幹惡事(?)

一個真員警沒可能夥同一個假員警,從事某種非法(?)

那,履見不鮮的警察犯重大案新聞,是怎麼回事(?)

-
535並不代表警察一定二出示到"兩種"(?)

何來「兩種」(?) 員警不各自出示證件,沒犯法(?)

那假設,兩百個黑道兄弟去你家暴力討債,怕你不敢開門,
只要借用一張真員警的識別證,去出示騙你開門,就OK了。

誰說員警執勤,只須一人出示證件(?)

要不要您問問警校怎麼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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