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知識我不懂
但我只知情感道義上終須還要留給人探聽
不要常想著誰欠誰
要嘛就全盤接收
要嘛就眼不見為淨
父母離異蠻多事情法律上蠻好處理的
每個家庭都有難唸的經
我家兩老分居十多年還沒離婚
十多年前母親兩卡皮箱搬離父親(之前發生很多事情)
當時我還是10幾歲的剛出社會年輕人
剛出社會就要背負2百多萬債務的心情很少有人體會過吧
十多年後環境改變
工作運還不錯的我職場上有遇到貴人的幫助
現今的生活不算富裕但至少還過得去
父親近幾年有再跟我們接觸
原因是他負債了 想要我們幫他處理
情感上很想不理 眼不見為淨
但法律規範之下不得不理只因還沒離婚
後來想想
終需還得叫他一聲"爸爸"
以上是心中還有些情感道德的所謂"噁心的鍵盤聖人"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