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遺留下的爛攤子,請問現在單兵如何處置?


escudolin wrote:
話說台新的催收能力 , 算滿強的

之前看過一個夫欠債 , 不動產登記妻的判例

台新也是向法院聲請代位債務人向其妻請求分割財產1/2來保全債權





這應該是比較之前的案例, 去年好像有修法了.


夫妻個人的財產及債務是完全"獨立"的, 現在銀行不能用這招向太太討債了.
藉此文章 發問一下

本人親戚最近也是收到此塗消所有權移轉之聲請調解 不過此行為是民國91年的事了
至今應該已超過10年 債權人是否依據"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之說明 也就是說他是最近才知道所以提起此申請 請各位朋友給予建議指教

民法第 245 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
,經過十年而消滅。
大大您好,小弟本人也遇到這問題,請教後來如何處理此事?調解庭一定要去嗎?希望能提供您寶貴的經驗給我參考,感激不盡…

哥哥不行了 wrote:
家母與家父在民國94...(恕刪)


看了你的敘述,有些字眼我覺得不甚妥適,
你父親給你一棟房子,雖然你負擔80萬貸款,
至少少花了100萬元,我個人覺得沒什麼不爭氣,
你父親大可以把房子賣了,還了卡債,把錢花光,
再要求你扶養,很多人這樣做,但你父親沒有。

父親給的資產遠大於負債,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與其花心思想如何賴帳,倒不如想想如何處理債務,
這種債務最大的敵人是時間,
有太多人早期債務放著不理,隨著時間加長,
利息越滾越多,
這些債權公司在無法確定能執行時,還有商有量,
如果確定能執行債權時,你就是哭爺爺告奶奶也沒用,

個人建議,不妨先債務協商,看15萬中的本金及利息多少,
利息少算一些,如果只有7、8萬元,
每個月幾千元就還掉,
畢竟還年輕,你不知道到以後會遇到什麼事情,
到時你再想回頭處理債務,難度會比現在還高。

房屋不論是贈與還是買賣
光是土地增值稅+契稅+登記費+代書費+過戶相關費用 (贈與的話還有贈與稅)
就不少了吧 起碼好幾10萬
有錢辦過戶 沒錢還卡債 也是挺特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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