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GEN wrote:
用槍時機:
1.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
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3.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4.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5.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這個我當初背的很熟, 當兵時有一次上哨還被營長抽問, 這是題外話, 「用槍時機」雖然規範何時用槍規定得很清楚, 但是它的但書很模糊, 什麼叫做「非使用武器不能」? 這個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如果真的開了槍, 傷了人, 甚或殺了人, 對方家屬鬧一鬧, 再加上媒體一報, 軍方當然可以解釋成當時情況並非非用槍不可, 再判個軍法, 遵守規定的小兵就這麼被犧牲掉了, 大不了連坐到連長, 犧牲一個小兵加連長顧全整個軍方很值得的, 請問誰會真的開槍? 服役的時候, 營區別的哨所曾經發生衛兵眼睜睜看著逃兵翻牆而過, 大家都是義務役的, 請問有誰會為了這兩年背負著開槍傷人或殺人的包袱一輩子?
我自己則是在站哨時遇到不可思議的現象, 當時服役的營區後面是墳墓區, 有一天夜哨, 如果沒記錯應該是一點以後了, 聽到營區牆外傳來非常淒厲的叫聲, 那叫聲淒厲到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毛骨悚然, 本來還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 但是緊接著查哨軍官剛好查到我的哨所, 還質問我在鬼叫什麼? 我才確定剛剛是真的有聽到怪聲
matt0603 wrote:
這問題小弟倒是有個想...(恕刪)
如果 對方是來滲透的呢?
如果 對方身上綁了個炸彈呢?
軍人就是軍人 身上要配的 就是真槍實彈, 這不是玩生存遊戲;
當然啦 這幾年制度有在調整啦...! 軍區大門哨 毫無疑問都是荷槍實彈的
小弟以前是海軍, 值更時只有警棍 沒有實槍了, 據船上學長所言很多年前船上衛兵還是持實槍的;
因為發生過自殺事件, 所以後來就不配實槍, 而海軍營區大門(以左營海軍基地為例), 都由陸戰隊站哨
說起來 部隊奇怪規定很多啦...
像因為有人拿槍自殺, 船上衛兵就取消配槍;
像因為有人喝銅油自殺, 所以營區營站就不賣銅油;
有時候部隊的一些因應作為真的是非常的令人啼笑皆非
我很看重軍人這個職業 但我覺得他們要讓別人都看重 就要拿出軍人的樣子
不要讓別人覺得 軍人是次等國民...是負債一族...是詐騙集團跟地下錢莊眼中的肥羊...
國軍 加油!
P.S 抱歉後面離題了...
拿個"無能"當圖示也違反板規? 也叫觸犯政治? 01文字獄到這種地步啊?
scrumhalf wrote:
要是真開槍打他
到時候上法庭
法官考量當時情況
一句違反比例原則...(恕刪)
你錯了,這種狀況是上軍事法庭。軍人具有特殊身分,你不能把阿兵哥當成尋常百姓,也不能用常識來看軍法,誰還跟你提比例原則。
畢竟軍隊是要保鄉衛國的單位,規矩自然嚴苛許多。用尋常老百姓那套來論斷軍紀,那這個國家的軍隊我看可以直接廢了,等敵人來直接接收算了,還不用打仗死人呢。
我自己也遇過適用開槍的時機,也上膛出槍示瞄了,是旁邊的學長把槍推開,不然我空包彈就打出去了。詳細狀況以前我貼過了,這裡就不再提。
什麼時候該用槍,要怎麼用,前面已經有人貼過了。槍不是配給阿兵哥拿來當拐杖跳爵士舞的,子彈也不是配給阿兵哥當花生米嗑的。這兩樣東西的組合是有殺傷力的,如果不能用,部隊幹嘛冒險把武器配給阿兵哥,部隊長官又不是腦殘!
軍人站哨是要保衛營區安全的,該用卻不用,那才真的會倒大楣。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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