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某所警察對1999申訴 用騙的混過

台灣的公務體制就是這樣
法律定的很嚴格
但是執行面上存在太大的空間
造成各種法律邊緣上的不合理現象一再存在
沒公德心 無視法律以及他人權益的人 可以一再的侵犯公眾的利益與安全
代表公權力的公務人員 也是因為普遍存在公家機關的那種多做多錯 不做不錯的心態
從上到下 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在處理公眾事務
以台灣目前的教育以及社會風氣
我想 幾十年內 應該是無解...

樓主的不自殺聲明書寫好了嗎?

寫好就PO出來吧, 定期要回文唷...
我用1999檢舉 收費停車格停放報廢(無牌)車
兩週尚未處理 巡邏員警每天經過數次
停車格前方住戶也是員警 不知眼睛是否有問題????
這種情況我也遇過,只有他家的車可以停,別人家的車一停就被拖吊或開單

他把紅線當自己的專屬車位,24小時停在那裡,沒有人可以停只有他能停

打1999簡訊回覆車主已自行開離去,問題是警員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那台車也從頭到尾都沒移動過

簡訊竟然敢回覆警員到場車主已自行駛離?這不是公然說謊?

這情況已經五、六次有了,連警察都不能相信還能相信誰?
cs31519 wrote:
(*文多,又囉嗦,...(恕刪)

建議你直接寫至新北市警局或市長信箱,
同時把狀況反應給新店分局交通組,讓交通組的人來處理
或是貼上相關警察的FB
再狠一點就把證據通通丟去新北地檢署,告發其圖利,有相關判決是判有罪的
這種事最後還是要靠派出所所長出面,因為太多警員很混,所長要直接釘才行
如果所長也不處理,不用客氣了
因為我是過來人


cs31519 wrote:
(*文多,又囉嗦,...(恕刪)



各位您好,我是該文指名的店家本人,其實也是客人告訴我,我才知道這篇文的出現,以下做個說明:
第一沒有阿婆這件事,不知是哪裡得罪發文者,做出這種只有你跟我清楚知道事實真相的指控?您在旁邊?想必能聽到那聲您說的“嘖”,應該離很近,但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阿婆,照片那天已是很晚的時候了,如您照片你也站在對面,不知道您說的是幾點幾分呢?員工那時候都已下班,所以基本上您在指控的就是我本人發出這聲所謂的“嘖”。

再來第二我們剛開始確實感覺被針對性的收了很多罰單,從店還在裝潢時期,罰單來的之可怕,甚至讓我有種感覺拍攝檢舉照片的人都不用上班!?有辦法各種時段各個躲避監視器的角度,並沒有什麼“黑規費”上的問題,警察大人也是辛苦職位,我們也是願意配合,客氣的一直在改善,所以可能警察大人基於情理法也願意給我改善的空間,這點我很感謝,您自己發的文就間接地告訴每位網友們知道我確實是有在做改善,因為您文章敘述警察來之前我們就會把車移走,這是我們改善最有力的證明,因為您的照片裡,我確實會留著路給行人通行,因為一旦客人把鑰匙交給我們,我們不是往店內移就是開去停車區,客人開過來“詢問”才會在那暫停,我們留路給行人通行,也盡量勸導那些來問的客人開上來,已避免影響馬路,車輛進出時,我們也會指揮,並且跟每位剛好要路過的路人說聲抱歉,我很肯定,您可以去詢問做統計都沒問題在那邊上班經常會走這條路的人,有沒有經常聽到,移車時我一直在道歉不好意思耽誤行走了。最後我只想說,我選擇出來創業,也不是很高傲的心態,畢竟是養家活口,真的暫停違停到,真的已經很抱歉了,改善是一直都有,暫時違停到是事實,但就是沒有阿婆這件事,歡迎來店詳細指教還有哪裡需要改進。

對了,剛好以下有這張報紙可以證明我並非您所謂會對老人家嘖這麼一聲,我個性是明人不做暗事,取之于社會回饋之于社會,那捐款雖然不是什麼大金額,但那是我的一份心意,行善也是基本的沒什麼需要高調,但就因為您這樣的言論出來,讓我不得不拿出證明來證明自己,捐款日期在報紙發行日期之前,而報紙發行日期遠遠超過你所謂阿婆之前很足以證明我的為人,因為我家父家母離開人世的早,所以我從年輕獨立到現在最尊重長輩,我的歷練我的經歷,人格擔保絕對不可能有阿婆這件事,我只是一個努力地為了生活打拼著,謙虛地學習著的社會上一位不起眼上進的年輕人. 其實這什麼阿婆的事情,事實只有發文者您跟我最清楚,我不想造任何口業,我努力做好自己改善自己就已經很沒空了,所以我也不想在這網路上與您有沒必要的爭執,覺得我們可以在更好更改善的地方,歡迎直接來店裡告訴我,我真的會謙虛地聽噢,因為我也希望自己能更好更能回饋社會.

看您的照片,經常出現在我們店週邊徘徊,請直接來告訴我們哪裏讓您不滿.我會很謝謝你的建議

對了,根據您註冊這網站8年了,僅發了2篇文章,第一篇是在講狗狗的事情,您也登門告知勸導.
怎麼沒直接來給我們做個建議呢??????我真的不知道哪裡得罪到您
最後也跟您回報一下,違停的事情呢,我也處理得差不多了,安排店內停不下之後的停車地方,移車時指揮疏導的落實,各方面我都是一直在改善的喲,感謝您這麼的關注我



報紙最下方的公益欄位,應該您是可以看到我們的名字.然後再看看報紙日期比對您對於我個人品格的指控的日期

公道自在人心吧,老天自會有眼,我如你所指控這般惡,不用您經常性的檢舉,我也必遭天譴,

鍍匠工藝 wrote:
怎麼沒直接來給我們做個建議呢??????

弟覺得
照樓主看到的情景 - 連警察都拿你沒輒
這種狀況下,普通人應該不敢直接去跟您規勸
誰知道您除了認識白道外還有沒有認識黑的...

不過以上狀況也許是誤會?
既然兩邊都有註冊01的帳號了
直接這邊討論一下囉

"警察來之前我們就會把車移走,這是我們改善最有力的證明"......
紅線就24H禁止停車何況你們是停到人行道上...哪來這麼多廢話..你們該做的就是去爭取店門口改成黃線..或者和附近停車場簽約合作..而不是犧牲行人的路權來替你這有為青年省成本

至於以公司名義捐款能代表什麼的話...我想頂新在出事前的捐款應該也沒少過吧....

最後 你一再強調希望版主當面到店裡跟你溝通...我還真好奇你打算怎們跟他"溝通"...
是用你那三寸不爛之舌讓他了解你一定要佔用人行道的苦衷嗎?

基本上 正常人都不會希望住家附近有間洗車場
每天聽那高壓水槍氣槍的聲音就飽了
所以我相信就算你們都沒違停 版主還是會很想把你們趕走
所以你們能做的 就是別給附近住戶抓你小辮子的機會..

cs31519 wrote:
(*文多,又囉嗦,...(恕刪)


拍照

小心店家的監視器

而且警察還可能幫店家尋找沿路的監視器

看看是誰檢舉的
鍍匠工藝 wrote:

各位您好,我是該文指名的店家本人,其實也是客人告訴我,我才知道這篇文的出現,以下做個說明:

第一沒有阿婆這件事,不知是哪裡得罪發文者,做出這種只有你跟我清楚知道事實真相的指控?您在旁邊?想必能聽到那聲您說的“嘖”,應該離很近,但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阿婆,照片那天已是很晚的時候了,如您照片你也站在對面,不知道您說的是幾點幾分呢?員工那時候都已下班,所以基本上您在指控的就是我本人發出這聲所謂的“嘖”。

再來第二我們剛開始確實感覺被針對性的收了很多罰單,從店還在裝潢時期,罰單來的之可怕,甚至讓我有種感覺拍攝檢舉照片的人都不用上班!?有辦法各種時段各個躲避監視器的角度,並沒有什麼“黑規費”上的問題,警察大人也是辛苦職位,我們也是願意配合,客氣的一直在改善,所以可能警察大人基於情理法也願意給我改善的空間,這點我很感謝,您自己發的文就間接地告訴每位網友們知道我確實是有在做改善,

因為您文章敘述 警察來之前我們就會把車移走,這是我們改善最有力的證明,...(恕刪)

請問一下
為何新店警察來取締之前你就會把車移走?
這麼巧喔?
有人先通知你們了嗎?






鍍匠工藝 wrote:
因為您的照片裡,我確實會留著路給行人通行,因為一旦客人把鑰匙交給我們,我們不是往店內移就是開去停車區,客人開過來“詢問”才會在那暫停,我們留路給行人通行,也盡量勸導那些來問的客人開上來,已避免影響馬路,車輛進出時,我們也會指揮,並且跟每位剛好要路過的路人說聲抱歉,我很肯定,您可以去詢問做統計都沒問題在那邊上班經常會走這條路的人,有沒有經常聽到,移車時我一直在道歉不好意思耽誤行走了。最後我只想說,我選擇出來創業,也不是很高傲的心態,畢竟是養家活口,真的暫停違停到,真的已經很抱歉了,改善是一直都有,暫時違停到是事實,但就是沒有阿婆這件事,歡迎來店詳細指教還有哪裡需要改進。

對了,剛好以下有這張報紙可以證明我並非您所謂會對老人家嘖這麼一聲,我個性是 明人不做暗事,

取之于社會回饋之于社會,那捐款雖然不是什麼大金額,但那是我的一份心意,行善也是基本的沒什麼需要高調,但就因為您這樣的言論出來,讓我不得不拿出證明來證明自己,捐款日期在報紙發行日期之前,而報紙發行日期遠遠超過你所謂阿婆之前很足以證明我的為人,因為我家父家母離開人世的早,所以我從年輕獨立到現在最尊重長輩,我的歷練我的經歷,人格擔保絕對不可能有阿婆這件事,我只是一個努力地為了生活打拼著,謙虛地學習著的社會上一位不起眼上進的年輕人. 其實這什麼阿婆的事情,事實只有發文者您跟我最清楚,我不想造任何口業,我努力做好自己改善自己就已經很沒空了,所以我也不想在這網路上與您有沒必要的爭執,覺得我們可以在更好更改善的地方,歡迎直接來店裡告訴我,我真的會謙虛地聽噢,因為我也希望自己能更好更能回饋社會.

看您的照片,經常出現在我們店週邊徘徊,請直接來告訴我們哪裏讓您不滿.我會很謝謝你的建議

對了,根據您註冊這網站8年了,僅發了2篇文章,第一篇是在講狗狗的事情,您也登門告知勸導.
怎麼沒直接來給我們做個建議呢??????我真的不知道哪裡得罪到您

最後也跟您回報一下,違停的事情呢,我也處理得差不多了,安排店內停不下之後的停車地方,移車時指揮疏導的落實,各方面我都是一直在改善的喲,感謝您這麼的關注我

報紙最下方的公益欄位,應該您是可以看到我們的名字.然後再看看報紙日期比對您對於我個人品格的指控的日期

公道自在人心吧,老天自會有眼,我如你所指控這般惡,不用您經常性的檢舉,我也必遭天譴,









請問你 "把車牌用毛巾蓋住" 是怎樣?

請問你 "把車牌拆掉" 又是怎樣?

"明人不做暗事"?

"公道自在人心,老天自會有眼"?

竟然能睜眼說瞎話
說一套做一套?

還真是臉不紅氣不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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