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說你的商譽和信用不值錢就好了
寫那麼多幹嘛
應該是告不成...
不過你比較要擔心 他上網亂寫
但看來你不是專業賣家也沒差
頂多換帳號賣
畢竟不是店家的話...也沒啥商譽問題
何況會上網查商譽的少之又少
話說是店家也沒差
你看看頂新 你看看林鳳營
你看看中華電 你看看台灣之星

結論就是
在商言商
跟商人講信用?
那是傻子
反正就是價高者得
一切向前看
這世界不爽你的人除了他
還剩5999999999人
就算是台灣也還有 22999999

喔 千萬別說清楚 隨便掰個理由說不賣了就好...
你說有人出更高價 會讓他更不爽
$1000可以吃兩個星期的飯,同意...

但$1000也可以讓您自己黑掉,失去信用...

吃飯重要還是信諾重要,自己判斷吧...

不過坦白說,從您的內容就不難發現......信諾看來是比不上便當...



至於法律問題,該買家應該也是把口頭約定當成是契約內容,認為您不想履行才會想提告...

成不成我不敢說,但自己做了決定,被告也是自找的...

即使被告了,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嚴重的處分...
放心,不會被告,我還因此跑法院

每天有這種鳥案子太多了,法官都不想管,最後都無罪
oohkvfg wrote:
我明天要面交已經答應...(恕刪)


你可以告訴他有人出更高你想賣另個人
有數據就拿數據給對方看
但若他是得標者你該盡告知義務
如上述網友說 對方未財損詐欺不成立
但就幾百元信用值不值得你把得標人放生
oohkvfg wrote:
我明天要面交已經答應...(恕刪)


如果只是你單方面沒理由放鳥叫言而無信

如果是他先威脅你,你就可以取消交易
這是合情合理,你把他寄給你的畫面截圖下來做好證據保全!

是對方先以威脅恐嚇破壞了互信原則!

恐嚇罪是只要讓你心生恐懼即可成立!
除非他已付款給你,或是有錄音存證,或是
書面契約,不然絕對無法構成任何法律問題!
我以前也是想買一個閃燈,
原本都談好價格約定在哪邊面交,
但前一天賣家突然反悔說有人出更高價所以取消,
也許你跟那個賣家一樣只看到那多出幾百塊,
但沒想過買家也是翻遍了網路才找到與你交易,
這些功夫也是成本呀!
而且是滿心期待結果卻是一場空~
換成是你是買家的話,你也會贊成賣家的行為嗎?

也許今天你少賺了幾百元,但你賺得了心安!
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心神不寧上網求助了~
這種民事的都要自己跑法院,
而且賣家反悔而毀約,也沒契約規定要賠買家多少,你也沒造成他的損失。

他能告什麼??法官我要告他不賣東西給我???
一開始你不是這樣說的,
你說你為了幾百元,這幾百元對你很重要,你想毀約,賣給別人,然後買家說要告你,會成立嗎?
現在說法又不一樣了,人呀!不管誰是誰非了,不想賣他,就直接跟他說,東西壞了。千萬別說你因為別人出高價而轉賣他人。
他也是花時間跟你斡旋,什麼叫亂殺價?然後亂殺你還說要賣他然後又不賣,這不是耍人嗎?
別人的時間是很寶貴的,甚至超過你所謂的幾百元,將心比心啦

oohkvfg wrote:
我明天要面交已經答應...(恕刪)


沒差啦 反正政治人物沒信用的比比皆是 大不了以後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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