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lady717287 wrote:
在二月份上班途中被...(恕刪)
先直接提告
然後告訴對方保險跟事主以下幾點關鍵字
1.你受到的是永久性傷害,這本來就會賠得比死亡多。
2.你受到的永久性傷害已經到了致殘的地步,這判起來很有可能不是易科罰金就可以了事,看對方要不要賭一把
3.餐飲科的學生失去味覺,這精神撫慰金是可以被量化的,要對方想清楚,法官判可能不會是四百萬,但已經致殘
又是青春的肉體還剛好是本科系學生,這絕對是兩百萬起跳的等級
你把關鍵字抓對,你談起來比較不會虛
roselady717287 wrote:
對方新安產險完全沒主動聯絡我們
我們保險打電話過去他說50萬立馬和解匯錢給我們
roselady717287 wrote:
我們會告到法院
我真的很想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