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來了 wrote:
今日去台中饗食天堂...(恕刪)


拖鞋只是沒包肉啊…哈哈 又不是商宴,不需要多正式啦;)

Probe00 wrote:
去餐廳吃飯, 餐廳只...(恕刪)

本樓正解
結案處理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我回來了 wrote:
饗食天堂應該將穿拖鞋的顧客集中在一區, 讓服務人員穿拖鞋服務他們.


拎杯爽,怎樣?

你住海邊?


好膽你就去跟饗食天堂說啊,去跟在場穿拖鞋的人說啊,不敢當場說只會在網路哭,笑死人。
我回來了 wrote:
今日去台中饗食天堂吃...(恕刪)


那我穿皮鞋,下面底挖掉!

這樣ok嗎?


殺人熊 wrote:
所以小吃店老闆和便利商店的店員就不需要尊重他們?
選擇性的尊重, 是歧視....

...(恕刪)


我覺得前幾樓"合宜的服裝"說法很恰當

你要這樣極端的曲解…我們也只能笑笑的…

你怎麼不自己去開一間餐廳

要怎麼規定就怎麼規定

嘴別人餐廳

倒了你要負責嗎


肥豬人 wrote:
別人穿拖鞋,我沒意見…
附近小吃店,便利商店…我也穿拖鞋
可是今天如果跟朋友家人外出吃飯
簡單著裝是基於對同行者以及餐廳業者的尊重
…這是基本禮儀
...
原來很多人去到這裡都是穿拖鞋
GOOGLE了一下他的價位
過500我就不會這樣了說
所以我想我不會到那種地方了
某樓精品的拖鞋基本上和藍白拖不一樣吧
我跟女友出去

我也穿拖鞋呀

有怎樣嗎

餐廳只認錢又不是認鞋

廚房的工作人員不是都穿仿的那種勃肯膠鞋嗎?那個也算拖鞋吧!
外場的話很多台式日本料理店店員都穿木屐(有穿襪子)啊,那個也算拖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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