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法律首先要記性很好,理解力好,耐的住花青春歲月去背誦枯燥無味的法條,再耐的住一年又一年準備國考,好不容易考上後,要耐的住沒有業績,以及法條三不五時改來改去,唯一的優點是名聲好聽。所以我打算存夠錢後再開始執業,掛上招牌後,每天到處遊山玩水,拿的出名片,至少不會被別人鄙視。
鵝子剛面試完,總共有327人面試,預計錄取116人。所以每個人時間都很緊迫,大概3~4分鐘,他說連精心準備的自我介紹都免了,面試教授有兩男一女,大部份都是中間的男教授發問,他看了備審資料中,我兒子是排球校隊,直接問『排球和法律有什麼關聯?』我兒子答『我擔任排球舉球員,在場上我要去分析判斷每個球員今天的狀況如何,該怎麼舉球才能幫助他發揮最大的效用;法律也是一樣的道理,我在面對被告或原告時,面對不同的case時要思考如何從眾多法條中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幫助被告或原告能達到最有利的情況』教授聽完說『我蠻喜歡你的~』後來又問『如何讀好民法和刑法?』這很難答欸...高中生又沒讀過民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