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其兔 wrote:
對於第3點,我不是很(恕刪)
這裡點出來的,是一個思考的盲點,那就是省下來的錢,事實上是省下來,而不是多出來的錢
所以本質而言,給哥哥報,省下來的錢,本來就是哥哥的錢
哥哥當然有權支配他的錢,可以決定是要跟弟弟平分或是只補貼弟弟沒報扶養的損失,這都沒問題
但,無論如何,弟弟不能天經地義的認為這是他應得
這就好像家裡有個啃老族一樣,不去賺錢,花父母的錢,還覺得天經地義一樣,不是這個道理
要是我弟弟要求平分,我一定寧願多繳稅也不要,
寧願選父、母分開給哥哥、弟弟報,大家公平,一人一個報扶養
老實說,真的照弟弟的思路補償他,這是在害他....這有點類似升米恩、斗米仇的人性
親兄弟真的要明算帳,才不會打壞感情
當然錙銖必較也會打壞感情,也就是說大家請來請去,真的不要計較
但是覺得哥哥錢賺得多,就該大方一點、分一點來花,這就不行
forks wrote:
這裡點出來的,是一個思考的盲點,那就是省下來的錢,事實上是省下來,而不是多出來的錢
所以本質而言,給哥哥報,省下來的錢,本來就是哥哥的錢
哥哥當然有權支配他的錢,可以決定是要跟弟弟平分或是只補貼弟弟沒報扶養的損失,這都沒問題
但,無論如何,弟弟不能天經地義的認為這是他應得
這就好像家裡有個啃老族一樣,不去賺錢,花父母的錢,還覺得天經地義一樣,不是這個道理
要是我弟弟要求平分,我一定寧願多繳稅也不要,
寧願選父、母分開給哥哥、弟弟報,大家公平,一人一個報扶養
老實說,真的照弟弟的思路補償他,這是在害他....這有點類似升米恩、斗米仇的人性
親兄弟真的要明算帳,才不會打壞感情
當然錙銖必較也會打壞感情,也就是說大家請來請去,真的不要計較
但是覺得哥哥錢賺得多,就該大方一點、分一點來花,這就不行
感謝您的觀點,我解讀你的觀點如下,不知道是否正確:
您認為既然弟弟將權利讓渡給哥哥,則哥哥獲利多少完全是哥哥的能力,是賠是賺完全是哥哥的事,弟弟無權置喙。
而我個人認為整件避稅行為就是兄弟兩人的合作,沒有弟弟的讓渡就無哥哥的獲利,沒有誰貢獻較大,所以獲利要均分。
另外,假如哥哥得到扶養權後並不保證獲利,而是需要花一些心力,那麼,我就認為弟弟就無權要求哥哥要將獲利分給弟弟。但顯然的,不是。哥哥的獲利是100%可預期的、不需努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