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替房東QQ了
只能送你這張圖了
這種應該是臉厚到放在馬路上磨擦都可以把柏油磨平了
阿凱可不可教我幾招,我也想發財捏
台灣真的是什麼都有可能發生,厲害厲害
跟那個什麼鍾X軒一樣,看了就覺得
GAY旅館進去之後會不會被剛阿
聽著就覺得害怕
這好酷喔
這就是當房東的風險

話說直接找人搬空清空就好啦
我記得張淑晶之後有修法
房客這樣搞,應該也要修法吧,不然每個人都這樣搞就好啦
開一間公司其實成本很低,一萬元就可以開好了
GBO5 wrote:
合約要有轉租禁止規定

違反這條規定,跟不付錢有差嗎?

我就是違反了!我就是轉租給B了!你敢強制執行就試試~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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