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在路上看到一個錢包,你會去撿嗎?

不否認撿的人送到警察局的善心
但純粹就是多餘的

真的很重要的話,失主肯定返回原地尋找
若大家都不碰,直接讓他當場找到不是更好嗎

你撿起來,得背負被告侵占的風險
就算沒風險,也只獲得自我感動的情緒價值而已
頂多好一點的,一個月後沒失主領回,東西變你的意外收穫

但你缺這個東西嗎?
我不會
要撿之前先觀察附近旁邊有沒有奇怪的人(防詐騙釣魚),

確定沒有就撿,

再看裡面證件住址若比最近的警察局還近,

那就拿到證件住址。
風雲幻行
若是1樓或透天住家,可把錢包投入鐵捲門的信箱口之類...等方法,自己不會遇到失主
人心險惡
如果遺失者誣賴你錢包裡錢有短少
還要跟他灰

我不會撿
不要低估台灣人好訟成性的劣根性。
不會撿,因為撿了,大機率做好事沒好報~ 這社會人心已經不是以前那種單純..... 不要沒事找事~ 如同34樓所述~
我去年撿了一個皮夾
裡面一堆證件 信用卡 還有現金 上萬元
然後我送去警局


做筆錄一個多小時
千元幾張
百元幾張
五十元幾個
十元幾個
一元幾個

我當時就問警察 失主不會反咬我 錢少了

警察想了一下 說
失主應該不會這麼沒人性吧
深不可測之下一位
‘失主應該不會這麼沒人性吧’ 這真的要看人~
時間是我們最寶貴的資產,
把遺失物送去警局,並且製作筆錄,所耗費的時間與精力,難以計算。更何況,若遭誣賴財物失竊(或遭侵占),不是擔心恐龍亂判,而是你耗費在司法體系內時間與精力,絕對剝掉你一層皮。
訟則終凶,
台灣人習慣把雞毛蒜皮的事送進司法體系,我們的司法體系如同老舊破爛機器,你被蹂躪,在機率上是百分之百。
如果距離近,
我會送到最近的派出所,
或乾脆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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