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小胖 wrote:
有錢拿加減拿我想這最...(恕刪)
這東西有期限的吧?
沒有實際出售(發票憑證),會拿得到錢嗎?
有發票,政府自然能夠課稅。不知道稅款比較高,還是打折收回來的部分比較高?
江譽鏐 wrote:
年收入超過60萬就可...(恕刪)
個人覺得,每一種辦法一定都有漏網之魚。
像您所說的擺地攤的朋友,前一陣子的補貼,相信他也拿得到。
退稅,應該是交稅越多的人拿的越多嗎?
那麼,大概也會有人說這樣"分贓不均""有何理由有錢人反而拿的多"。
如果每個人都退同樣的稅金,
那麼,大概也會有人說"這人交的稅著麼少,怎麼還有機會退稅""我交的稅金這麼多,怎麼拿這麼少?不符合程序正義"等等。
想要刀切豆腐兩面光,在現在的台灣,任何政府都不可能作得到!!!
mck997 wrote:
短期刺激消費,其實治...(恕刪)
這樣,大概也有人會說這是綁樁啊,浪費啊,甚至某些利益團體用某些"法律所不允許"的方式來賺進大把鈔票不是嗎?
看看,政府不是已經端出擴大內需的牛肉。可是在某些人士的眼中,不就是這樣嗎?
libraleu wrote:
根據繳稅資料直接退稅...(恕刪)
那麼,那些"真正"需要,可是沒有交稅(如無收入戶等),他們不是就拿不到了嗎?
如果您是政府,恐怕還是要被罵的吧?(無論你是哪個政黨...應該不算政治)。
moblue0903 wrote:
那人民為什麼不消...(恕刪)
不消費的原因很多啊,全部責怪政府會不會...怪怪的?
全世界的金融風暴,導致現在經濟萎縮。無論多強悍的政府恐怕都無法抵擋。
若政府拿不出政策刺激消費,民眾又會大罵無能...
現在政府拿出政策刺激消費,您又認為何不食肉糜...
真是作也被罵,不做也罵啊~~~
gameheven wrote:
我覺得這政策嚴重錯誤...(恕刪)
會嗎?
您的"生活費"全部是用來買東西的喔?
房租(貸款),水電煤氣電話費等等,都不算是"生活費"喔?
這消費卷,可以用來支付以上這些嗎?



bulldog2005 wrote:
那麼,大概也會有人說"這人交的稅著麼少,怎麼還有機會退稅""我交的稅金這麼多,怎麼拿這麼少?不符合程序正義"等等。
我認為這是因為
稅不是捐款,因為國家保障人民的安全自由,所以才需要繳稅
也可以說,稅是國家的薪水
所以國家把薪水拿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這很合理吧?
以我現在的薪水,我不太需要這個消費券(但是也不會給人
,不要跟我要喔)反倒是一些弱勢族群才是真正需要的
從這裡開始,我的思考似乎已經遠離刺激消費,振興經濟的目的了

因為我是覺得,繳越多稅,是因為收入越多
那收入越多的人得到的越多,那窮苦的人如果也有稅要繳,只是繳的不多,但是得到的也越少
那根本是無濟於事
還不如,把那些消費券給需要的人來使用,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ps.講一下很矛盾的話,不要打我喔
,如果我符合消費券的資格,應該會拿去買3C商品
) 自己股票都套到快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