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我告訴你們啦!

這件事的結尾一定是人肉搜索找到本人之後當事人也就是哭一哭!

然後在那邊,邊哭邊說我當下不是故意的!

我無知救護車上是有載急重病患! 什麼之累話語的~

像這種人一定要判刑才可以對的起社會大眾以及對方家屬啦!~

真的啦! 最好的作法就是一人一信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啦!

所以~請大家一人一信 寄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信箱""

(新北市市政府警察局官網)

局長信箱:police@tcpsung.gov.tw

這種人絕不可姑息!

海斯勒 wrote:
很正常阿 這就是台...(恕刪)


這跟是不是台灣人 沒有關希吧!!

碰到救護車 我還沒有看過會惡意阻擋的人~~~
藥袋咧!!!!

我們該給她個屍袋才對吧...

比起逃避面對自己闖的禍,寧可承認自己的錯誤,才是真正男人該有的勇氣。

這傢伙不是男人


最新新聞說蕭姓駕駛已到案說明,並依妨害公務罪嫌法辦

蕭姓駕駛踹共啦

gstreamer wrote:
最新新聞說蕭姓駕駛已...(恕刪)




只是

依妨害公務罪嫌法辦

???????????????


cash0617 wrote:
這也有惡意煞車阻擋救...(恕刪)



已有資訊指出
這是錯的~~~

花內褲排排掛 wrote:
看這倫敦街頭的救護車...(恕刪)



親人已逝~
就別再想了~
祝福您的親人當個天使

小弟剛邊洗澡邊想~
把這篇訊息po到CNN呢~
會不會有讓政府正視的效果呢
嚇阻民代的關說~
重創那小開家的企業形象呢~

很難~
除非輿論的壓力迫使政府做出應做為
不然~
只有罵~只有花錢擺平~只有民意代表的關注~
說真的
效果不大~

羅盤~
出勤自己也要小心~
偶每次出勤也會怕被撞
不過~還是繼續協勤
宜蘭還比較ok啦~
倒是你是在那分隊服務?
切記~安全為上呢

harki wrote:
已有資訊指出這是錯的...(恕刪)

嗯..368樓更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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