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xe wrote:
http://www...(恕刪)
檢討一個人的做法
和檢討一個人的動機
及毀掉一個立意良善的計畫,是三種不該搭在一起,卻很難避免的事,
我們談論了許久的197元,結果是人家還未開始的「計畫」而已
結果我們在這裡討論了半天,這197元壓根兒沒出現過,這不是很可笑?
黑人從事這活動,有許多不成熟的地方,但和他是不是一個動機可議的人,是兩碼子的事,許多人以為自己多正義,結果圍繞在一個從來就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審判人…!?
就他做過的事情來論斷吧!法庭上也要依証據來審判,今天怎麼大家棍棒齊飛,為了一件從來就不存在的事情批人?
夠了吧?証據拿出來再批也都還不遲啊!你們有沒有發現你們正在摧毀一個你們不知道為什麼想要摧毀的活動嗎?你們審判人沒有任何的証據,聲音大就得勝了嗎?是盲從?還是理直氣壯?
如果口口聲聲要人家交出帳冊,結果還沒交出來就只剩半條命了,天底下有這種法院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