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既然維大力是這樣的處理態度,那我也不客氣地宣告不購買維大力產品,並向親朋好友告知這件事情,讓他們看清楚維大力卑劣的手段!!

人工簽名檔:
引述自~手排好難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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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買蔓越莓汁、番茄汁、汽水、沙士、奶茶、乳酸飲料、烏龍茶、水果茶、運動飲料、八寶粥、水果水、咖啡、蘆筍汁和純水務必注意廠牌
免得花錢受罪還惹得一身腥,還害人家副總親自登門說出人生中最多次對不起
如真要購買,請詳洽客服客訴的標準作業流程
Computer的來臨, 不見得要割捨溫暖的古老打字機... Digital的衝襲, 讓我們更加了解人文的豐富與獨特性。
nelson39 wrote:
找黑人幫忙設計兼義賣...(恕刪)


可是他做衣服的成本很高耶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po文後記者邀訪...(恕刪)


你還是一樣沒有回答大家的問題,到底哪一條法律規定吃到爛東西要先通知廠商

再者,你有去打過維大力的客服專線嗎?沒有嘛!你有沒看到,記者在4/3日打電話去,聽到什麼?
叫你看文,你還是一樣,只看自己想看的地方,這樣討論就是鬼打牆罷了

你要鬼打牆,大家一起來

反正你法律素養很好,先回答一下,到底哪一條法律規定,消費者要先跟廠商反應,不能先就事實公佈

到底是自由權比較大,還是廠商的商譽比較大,就麻煩學法律的小康大來告訴大家

另外,上面有人講得很明了,居心不良,才不會先訴諸媒體,要向廠商詐財,媒體是最後的炸彈,在沒拿到錢的時候,用來恐嚇被害人的,炸彈炸了,兩敗俱傷,收益就少了,而且炸彈炸了,證據流出來,對自己更不利,真的要騙錢,不可能一開始就找媒體的

所以說,你還是乖乖就法論事就好,去懷疑別人有什麼動機,不是你的專長,講出來只是會讓人挑你邏輯毛病而已


最後,還是要再說一次,歡迎大家加入拒買、拒喝維大力運動,也請大家跟鄰居、商店反應,我們不想要買維大力,也不想看到維大力食品,希望商家也不要賣,以免形象不好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六前速手排 wrote:
可是他做衣服的成本很...(恕刪)

都是你啦
早上開網頁的第一件事,就是來關心一下維大力的案子
結果看到這樣的引言&回答,我馬上按回上一頁,以為是我點錯了文章
然後再看一次,確定我點的是維大力事件沒錯啊~


(哎呀~這樣又蓋了一樓了)

哇哩勒3939 wrote:
加油

消保官一開始能做的也是行文請廠商處理

廠商不理你~他們也沒辦法~只能你第二次申訴~並申請召開協調會

通常這時後廠商大多會理你了~

不過遇到這樣子的公司~不理你也是正常的

某人的話聽聽就算了~廠商真有理~那為啥沒有請媒體大篇幅報導這件事??

廠商真有把握~會為了一個小小的消費者搞這些小動作??


不是喔,
很多人把消保會跟消基會搞混,
你說只能行文的那是消基會,
因為是民間團體沒有公權力,
消保會本身就有強制處分權力,
還記得之前炸油事件嗎?
消保官下令限期改善,
一堆知名連鎖速食店乖乖的照表換油,
所以我才建議樓主同時去衛生局申訴,
這樣雙管齊下才有效用...

PS那個負腫很顯然就是用官司來恫嚇一般老百姓...
~~砍掉後~~就能重練??
六前速手排 wrote:
如果........

我穿著一件T恤

上面寫著拒喝蟻大力

我....

會不會被告阿?

再加上那個可愛的圖案


怎麼辦

我好想穿阿
恕刪)


你可以寫拒喝蟻大粒..
如果有人喜歡對號入座那我也沒辦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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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簽名檔:
記得買蔓越莓汁、番茄汁、汽水、沙士、奶茶、乳酸飲料、烏龍茶、水果茶、運動飲料、八寶粥、水果水、咖啡、蘆筍汁和純水務必注意廠牌
免得花錢受罪還惹得一身腥,還害人家副總親自登門說出人生中最多次對不起
如真要購買,請詳洽客服客訴的標準作業流程
喔~~對了,最好別在例假日撥打
(歡迎引用)
六前速手排 wrote:
可是他做衣服的成本很高耶...

人家都是手工嘛。。。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手排好難 wrote:
人工簽名檔:
記得買蔓越莓汁、番茄汁、汽水、沙士、奶茶、乳酸飲料、烏龍茶、水果茶、運動飲料、八寶粥、水果水、咖啡、蘆筍汁和純水務必注意廠牌
免得花錢受罪還惹得一身腥,還害人家副總親自登門說出人生中最多次對不起
如真要購買,請詳洽客服客訴的標準作業流程
喔~~對了,最好別在例假日撥打
(歡迎引用)




看起來維大力螞蟻
在goolge
是用這一招的
但不知道要不要花錢.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伽斯特 wrote:
台中小康
你只想到維大力的權益
...(恕刪)


這就是本件事件最大之問題,
樓主及多數網友只想到的是消費者權益,
但忽略在消費環境中廠商權益呢?


我只是提供再一面倒之言論中另一方向之思考,
並希望大家也能轉個方向想想本件事件,
因本人與廠商無利益關係,
故請大家勿將本人之想法扭曲。


我一直說樓主處理程序不恰當
致本件事件現今之狀況,
該副總亦説明"實質的時候,一定會有瑕疵,但是瑕疵,所以我們有客服系統來彌補。"
東森~維大力螞蟻汽水事件~廠商強硬質疑與當事人澄清事件經過 (影片第23秒內容),
該副總並非認為產品絕無瑕疵,
而是認為瑕疵發生應經由客服系統來彌補,
當樓主事件發生第一時間非通知消費關係之另一方廠商要求處理,
而是在事件發生原因不明情況下,
直接上網以聳動標題爆料傷害廠商商譽,
這時廠商如為道歉(即之前很多網友說明之道歉方式),
我認同那在未經媒體放送下是最好處理方式,
但經媒體及樓主之聳動內容及圖片之放送下,
此道歉方法是否還能大事化小維護廠商權益呢????????


舉例最近消費糾紛案件,
最近有消費者可能因吃豆干而疑似肉毒桿菌致死,
當時衛生單位在事實未明情況下為維消費者權益,
發布新聞經媒體放送後,
造成豆干業者損失上億,
但初步檢驗並未發現上述產品含有肉毒桿菌,
這時所有全國豆干業者已一同陪葬。

豆干事件涉及人命本人認為衛生單位為維消費權益先行公佈情有可原,
但本件為單純疑似產品瑕疵之消費糾紛,
消費者未曾與廠商聯絡上,
了解廠商處理態度,
即上網爆料並經電視媒體採訪後放送,
本人即認為此為消費者處理消費糾紛之不良示範。

因廠商此時只能以訴訟釐清事實維護商譽,
但此時已兩敗俱傷,
消費是互利關係,
而非勝負關係,
我對於樓主及該廠商之處理方式都感到失望,
但對於樓主引發此事件之不成熟方式,
希望樓主及所有消費者都能學習改進。

沒有法律規定應先向廠商反應後才能向媒體爆料,
但大家想過爆料之目的為何呢?

應是解決此產品瑕疵問題以保障自身及其他消費者之權益,
如廠商反應態度或處理方式不佳,
我認同消費者訴諸輿論爭取支持反制廠商,
但未曾向廠商反應即爆料,
即讓廠商覺得有消費者不成熟或動機不良之可能,
善意是雙方都釋出才會有好結果,
但一方已被對方認為惡意時,
對方予以反擊即是不可避免之選擇。

現今如何塑造雙方善意氣氛才是重點,
建議樓主不再發言甚至建議由樓主要求版方將本主題鎖住,
網友也不要再火上加油,
讓廠商與樓主自行協商,
讓彼此都有空間退讓,
也許可和解解決。


至於廠商應盡速完成調查及處理,
並將調查及處理方式公佈,
以挽回消費者信心。


媒體不再報導我到認為是新聞價值已失或事實不明媒體尙需觀察事情發展所致。
至於廠商是否有能力封鎖媒體,
本人認為連總統都做不到的事,
大家就不要天馬行空幻想了。






台中小康 wrote:
至於廠商是否有能力封鎖媒體,
本人認為連總統都做不到的事,
大家就不要天馬行空幻想了。

我第一次覺得
你這麼天真

還有就是,我不懷疑你的專業能力

但漸漸的我已經懷疑你的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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