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豆花的 wrote:不要覺得我在窮追猛打我提出更多證據 是在保護我自己 不會被起訴你說你幫網友催眠都是公益性質卻又不小心說出 你的催眠是生意) 賣肉粽的難道逢年過節不能去老人院大放送?賣玩具的難道不能去孤兒院當聖誕老公公?人家D2001大要告的是你誹謗,證據都賴不掉,樓主自己去看看站務版吧!看看管理員怎麼說的,到時候報警了以後本站會將你的所有資料交付警察,你以為你還能躲得好好的?
NGH催眠師? 試問一下 NGH有被哪一個美國的專業學會認證?我自己也上過NGH的課程 所以我非常瞭解裡面在做什麼我也是念諮商輔導的 我也受過專業的催眠治療課程(請注意是催眠治療 不是催眠)美國根本沒有催眠師這種專業資格認證如果有 請舉出實例出來全美最大的三個催眠治療專業學會從APA第三十分會到 ASCH和SCEH 裡面有哪一個認可NGH的催眠師了?NGH其實不過是商業組織而已 哪裡是專業組織?你去上APA(美國心理學會,念心理治療的沒有人不知道這個組織 )再從APA的第三十分會 心理催眠學會連結出去 你哪裡會找到NGH?http://www.apa.org/divisions/div30/不要再拿NGH來唬不懂催眠的人了!在國外一律是拿到心理衛生專業資格之後 再接受催眠治療訓練 才能參加這些學會根本沒有所謂的「催眠師」這種資格!
賣豆花的 wrote:d...2001不要...(恕刪) 你還沒接到警局到案通知的電話之前你都還有機會道歉如果你要台階下你要私下PM我我也接受我保證會給你面子也會放棄法律追訴權= 保證不會再追究我當初學催眠就是希望幫助更多人賺錢是其次,我根本不CARE這點小錢,就跟本站上我開的洗車團一樣,拿飲料來請我就夠了,大家做朋友最重要~利益?我當然有利益,不是廢話嗎?各行各業的朋友很多,這不是利益是什麼?
哈~沒想到這棟樓還真有趣看到一個人,看不慣麵包師傅做免費的麵包給人吃現在硬挑對方的言談間透露"這麵包本來是要收錢",所以認定他這個麵包要收錢,重點是他也沒收過麵包,收過麵包的人也沒出來抗議(沒甚麼好抗議的)完全是自我腦內補完....
水昆兄 wrote:NGH催眠師? 試問...(恕刪) 就跟你的部落格一樣國內沒有跟"催眠"相關的國家認證,所以要使用這個名詞沒有財產權問題也不違法,宮廟在觀落陰就是用催眠,國中生玩錢仙筆仙也是催眠,宗教給你看前世今生也是催眠。無論你學哪一派的都好,在台灣催眠仍只是"民俗"方法之一。跟宗教或其他模式一樣,只要符合法規就不會有問題。此外,就算拿國外多厲害的催眠認證,在台灣也是不能打著"催眠治療疾病"的旗號,否則都可能被開罰。這就是國內的現實。不過你應該比誰都了解,這些東西都是工具,重點是使用者的能力,有些人就算都沒學過最後也成為國外某知名的的舞台催眠師
完全是先來後到,形象建立的問題如果今天黑人說要公益催眠,後來被大家知道他也有收費服務,肯定被公幹到死不過D大之前在版上從未說過他有提供催眠服務,但是有說過有困難可以私下聊聊至少這樣看來都沒有明顯之廣告行為豆花應該是從"公益"這一篇才注意到的吧!如果以一個新來到的人,看到這一篇,會有這樣的反應也算正常的確在這之前D大從未提到有提供收費服務,公益這一篇也沒有說明公益這篇文是否會對D大平常的收費服務有廣告的問題,這就不討論了因為發文內容應該是沒違反版規,至於這個收費服務是否合法,這也不討論不論對錯,小小心得
goodversion wrote:好可惜,他們吵架我插...(恕刪) 嗯 炒好幾天了 都感覺冷掉記得沒錯 好像沒這樣用詞 雖常見於存證信函顧名思義,存證信函乃是保存證據的文書。口說無憑,尤其若發生紛爭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 追溯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