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聲援一下潘女


chocobothink wrote:
跟這些傢伙真的是有理...(恕刪)


我昨天捐過了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逆低公肖委 wrote:
d姑,咱們走,去隔壁...(恕刪)


我知道呀

閃了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大家不恥的是一個學法...(恕刪)


天氣太冷 打字都不順

還勞煩您幫我訂正 真是不好意思


原來我用假高尚形容他們 會變得我跟那些人一樣阿........

那.....

我該如何形容?

原po是反抗軍?? 還是護航大隊??

今天, 你們幫潘小姐護航只是聽她的一面之詞, 而否定掉, 警方, 水果日報與李婦的說法嗎??
你們這些護航大隊的, 以後真的從事國家的法務相關人員的話, 我覺得真的非萬民之福呀...
難怪有很恐龍時代, 收賄的, 為子脫罪的, 打通關的法官出現...

今天潘小姐出來道個歉, 承認一下, 她對於法律上的認知無錯, 但是對於道德與社會觀感有瑕玼的話...
其實不會反彈那麼大, 事實只是看到她不斷的硬凹, 真不知道她父母跟從小到大的師長看了有什麼感想.

小弟用FB上說的一句話, 殺人犯都知道在法官面臉假哭一下可以改判無期徒刑了,
而那些被判死刑的, 是連假哭都不會, 所以那種人真是該死....


jerry~~~ wrote:
情況3. 撿到2萬1 要求禮金1~3成 但是捐出去給更需要的人
這部份給大家良心打分數......(恕刪)
.

動物會比人更需要那6000元嗎?
雖然動物跟人不分貴賤..但是我會選擇先救人,只是你會選擇救動物而已

jerry~~~ wrote:
自己摸著良心

難道你在馬路上撿到50元 100元 都會拿到警察局 ???

難道50元 100元就不是一個貧困家庭 一天的生活費?????
...(恕刪)


6000元可能是1個月的生活費.50元是1天
1天沒吃,不會餓死.一個月沒吃...恩,不知道會怎樣

jerry~~~ wrote:
原來我用假高尚形容他們 會變得我跟那些人一樣阿........

那.....

我該如何形容?

我沒看過有人拿著自己說出口的話發呆

還問對手該怎形容,你真的贏了
恩,你說的算~~~!!!!
綠茶馬 wrote:
原po是反抗軍?? ...(恕刪)


我跟潘女素不相識.....所以真的要選其一 應該是反抗軍吧.......?

至於我反抗的原因....

391樓.....有

不是像您說的 聽她的一面之詞, 而否定掉, 警方, 水果日報與李婦的說法

不動尊者 wrote:

6000元可能是1個月的生活費.50元是1天
1天沒吃,不會餓死.一個月沒吃...恩,不知道會怎樣



344樓有答案喔~

逆低公肖委 wrote:
我沒看過有人拿著自己...(恕刪)


我覺得用假高尚形容挺不賴的阿

他說不恰當

我當然要請教他有沒有更好的

你要臨時動議 提一個嗎?

jerry~~~ wrote:
我覺得用假高尚形容挺...(恕刪)

你這樣挺潘女,是她本人還是朋友阿!你以為這樣挺她,她就會感謝你約你吃個飯跟你道謝嗎?一直躲在電腦前打字,多出去走走做些有意義的事,或者你拿6000出來捐給潘女也可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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