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純粹好奇

CPHsianggg大大是否已經銷聲匿跡了?


dcwc911 wrote:
純粹好奇CPHsia...(恕刪)


躲在澳洲不敢出來了
小弟好奇的查了一下,他的ip 60.242.46.? 這段ip來至澳洲
如過不是用proxy或跳板,那他應該是在國外了
找不到人沒關係,最後還有01有註冊資料

永福店,福德店,太子店達成!,莊敬店?金陵店等我阿!!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這麼愛拿別人的暱稱做文章
提告要捍衛自己的名譽
卻拿別人的暱稱做文章
在這個主題裡不覺諷刺嗎?

到底誰發了自己糗自己的回文
誰真有趣!自己呼自己耳光
看看自己post的120樓...(恕刪)


您一直酸樓主可以輕鬆打贏官司,樓主回砲一下應該的,不然只准你酸人 不准別人回砲不是很不合邏輯?

wrote:
只想問您一個問題,是否可以公開在網路上罵人白癡?您是否願意讓人無緣由的罵一句?如果答案是可以的話,可以盡量砲樓主無所謂。

又如果現實中不可能無緣無故當面罵人白癡,何以網路上就能口不擇言?因為罵了就很爽,多半對方也不會計較?...(恕刪)


以上這個問題您回的答案應只有 是或不是...依據您以下的言論,所以你也認為人身攻擊不可取,

既然如此就豪爽的承認罵人白癡是不對且不合法的不是很好?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等待的時間真是漫長
來閒聊一下好了
我本身也曾經在01被人身攻擊過
對方說的話比起版主所遭遇的難聽許多
但我為什麼不提告呢
首先我馬上護貝回文
說對方言論涉及人身攻擊
而對方態度也馬上收斂
已經達到警示的效果
再者這種事在網路上看多了
報案後警察做完筆錄
一般就會先請雙方試著和解
即使要提告
開庭前檢察官多半也會要求和解
最後如仍是堅持提告
即使勝訴
法官如認為情節沒嚴重到提告的必要
能得到附帶要求民事賠償的金額是個很大的問號
所以我選擇了~得饒人處且饒人~...(恕刪)


換個想法討論是在台灣因為網路罵人是微罪,勞師動眾罰金頂多幾千或上萬,法院也認為是微罪,也因如此造成愛罵就罵的討論環境?


千年之夢 wrote:
您一直酸樓主可以輕鬆...(恕刪)

隨便引言勿怪!

可不可以不要再提自訴了!

被訴人(被告),(抱歉!有人要求用詞精準。)
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都不明,如何提請自訴?????
自訴強制代理委任律師理由為何???

還有什麼誣告是百分之百,笑死人了!
如果沒足夠的理由,光是在警察局就會被擋下了好嗎!


只有一句話,
小學生都會用電腦上網了,不用大腦只會上網,跟小學生有何差異?
不熟法律是很正常,說話不負責豈是成人所為!?!?!


千年之夢 wrote:
以上這個問題您回的答案應只有 是或不是...


這麼嚴格呀
以下是我在某棟樓被辱罵的話
~耍白癡,懶的理你!...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人...當心被老鼠咬死~
我選擇不提告
就如同我前面說過的
對方言語已經收斂
達到警示的效果了
得理要饒人
理直要氣和
是我當時的想法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這麼嚴格呀
以下是我在某棟樓被辱罵的話
~耍白癡,懶的理你!...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人...當心被老鼠咬死~
我選擇不提告
就如同我前面說過的
對方言語已經收斂
達到警示的效果了
得理要饒人
理直要氣和
是我當時的想法...(恕刪)


所以您也承認自己曾經備份對方文章並 以"上法院"來警告對方,樓主也只是要求三百字的道歉文,並無不妥

至於告與不告,當事人早已衡量過得失才會去做...

千年之夢 wrote:
您一直酸樓主可以輕鬆...(恕刪)


你可能搞錯了
henryblue wrote:
若1~2審不需要法律諮詢,我想一個人不需要律師
應該也可以輕鬆就打贏官司。
只是需要再查詢關於撰寫狀紙部份。(恕刪)

可以輕鬆打贏官司是樓主自己提出的
旁人只是應和而已
怎麼現在變成在酸樓主勒
這又是什麼邏輯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恕刪)




??不能收藏??

那先++
麻煩你再細看一下
我沒有以上法院來警告對方


千年之夢 wrote:
所以您也承認自己曾經備份對方文章並 以"上法院"來警告對方,樓主也只是要求三百字的道歉文,並無不妥

至於告與不告,當事人早已衡量過得失才會去做...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等待的時間真是漫長
來閒聊一下好了
我本身也曾經在01被人身攻擊過
對方說的話比起版主所遭遇的難聽許多
但我為什麼不提告呢
首先我馬上護貝回文
說對方言論涉及人身攻擊
而對方態度也馬上收斂
已經達到警示的效果
再者這種事在網路上看多了
報案後警察做完筆錄
一般就會先請雙方試著和解
即使要提告
開庭前檢察官多半也會要求和解
最後如仍是堅持提告
即使勝訴
法官如認為情節沒嚴重到提告的必要
能得到附帶要求民事賠償的金額是個很大的問號
所以我選擇了~得饒人處且饒人~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麻煩你再細看一下我沒...(恕刪)


我當然知道沒上..不然備份照片是幹嘛用的? 留作紀念?反正人性都是如此 罵人的時候很爽,被罵的時候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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