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這麼愛拿別人的暱稱做文章
提告要捍衛自己的名譽
卻拿別人的暱稱做文章
在這個主題裡不覺諷刺嗎?
到底誰發了自己糗自己的回文
誰真有趣!自己呼自己耳光
看看自己post的120樓...(恕刪)
您一直酸樓主可以輕鬆打贏官司,樓主回砲一下應該的,不然只准你酸人 不准別人回砲不是很不合邏輯?
wrote:
只想問您一個問題,是否可以公開在網路上罵人白癡?您是否願意讓人無緣由的罵一句?如果答案是可以的話,可以盡量砲樓主無所謂。
又如果現實中不可能無緣無故當面罵人白癡,何以網路上就能口不擇言?因為罵了就很爽,多半對方也不會計較?...(恕刪)
以上這個問題您回的答案應只有 是或不是...依據您以下的言論,所以你也認為人身攻擊不可取,
既然如此就豪爽的承認罵人白癡是不對且不合法的不是很好?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等待的時間真是漫長
來閒聊一下好了
我本身也曾經在01被人身攻擊過
對方說的話比起版主所遭遇的難聽許多
但我為什麼不提告呢
首先我馬上護貝回文
說對方言論涉及人身攻擊
而對方態度也馬上收斂
已經達到警示的效果
再者這種事在網路上看多了
報案後警察做完筆錄
一般就會先請雙方試著和解
即使要提告
開庭前檢察官多半也會要求和解
最後如仍是堅持提告
即使勝訴
法官如認為情節沒嚴重到提告的必要
能得到附帶要求民事賠償的金額是個很大的問號
所以我選擇了~得饒人處且饒人~...(恕刪)
換個想法討論是在台灣因為網路罵人是微罪,勞師動眾罰金頂多幾千或上萬,法院也認為是微罪,也因如此造成愛罵就罵的討論環境?
我沒有以上法院來警告對方
千年之夢 wrote:
所以您也承認自己曾經備份對方文章並 以"上法院"來警告對方,樓主也只是要求三百字的道歉文,並無不妥
至於告與不告,當事人早已衡量過得失才會去做...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等待的時間真是漫長
來閒聊一下好了
我本身也曾經在01被人身攻擊過
對方說的話比起版主所遭遇的難聽許多
但我為什麼不提告呢
首先我馬上護貝回文
說對方言論涉及人身攻擊
而對方態度也馬上收斂
已經達到警示的效果再者這種事在網路上看多了
報案後警察做完筆錄
一般就會先請雙方試著和解
即使要提告
開庭前檢察官多半也會要求和解
最後如仍是堅持提告
即使勝訴
法官如認為情節沒嚴重到提告的必要
能得到附帶要求民事賠償的金額是個很大的問號
所以我選擇了~得饒人處且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