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恤本身的衣料、3-4處印刷、整燙、車縫、紙袋、包裝、貼紙、吊牌、吊線、布標等成本笑死人了,以上它所說的成本,幾乎都是工廠的成本,他們頂多就是下單吧?憑他那個工作室,難道還能養自己的工廠不成?下的量大,連包裝、吊牌、布標、貼紙都可由工廠處理,工廠最後跟太空報的,是一件到包裝好成品的價錢~例如整燙是工廠的部門,不會叫下單的客人單一付這個工序的費用!(太空連養一個專業大燙部都養不起!)布標、紙袋就算是他們自己訂的,那也必須一次訂公司季用量,他的工作室又不只賣L2這條線!還整燙咧!難道店裡的立式蒸氣熨斗也要算到L2活動頭上?他們開店的成本憑什麼攤入L2活動?拍賣如果量大採長期刊登,刊登費也不會是一件3元。為什麼其他通路商捐款是由富邦匯出,只有太空的是從郵局劃撥出去?那是不是表示這裡的收入並未經過富邦代管專戶?太空並非只有L2一條商品線,能繳營所稅與扣除捐贈額就代表公司有賺無賠。他給通路的應該也不是零售價,但所謂預備款(換個說法的利潤)卻是全部留在自己公司~~~~~~捐款額早已計算入成本了,說什麼都是別人的捐款___客人以為是義賣而掏出的!講個不客氣的,如果沒有L2,以熱血的商品程度要在三越拿下一個專櫃,根本不可能。所以這個假義賣真賺錢,為黑人公司帶來的益處還不只單純的帳面營利。照理來說,正因為黑人的高指標性,執法單位應該從嚴處理才對!誰知道幕後還有誰?讓我們的公權力嚇得軟趴趴~= =
mmmmm365 wrote:4/20有人去國稅局...(恕刪) 沒用的 要有明確的資料 國稅局 才會採信 搞不好 裡面也有人買 那不就繼續賣 有可能整個配套都 弄好了 而且還天衣無縫要是商人 應該會想辦法 再壓低成本 這樣獲利 更大反正知名度 都炒開了 飯拿有不熟的道理支持 繼續賣還會有更多人 看到有利可圖 也跳出來模仿
skyend wrote:沒用的 要有明確的資...(恕刪) 跟國稅局提出檢舉,回文如下:您於20100420透過本局網路信箱提供「太空設計工作室」等資訊乙案,因本案涉及稽徵查核等問題,已交由承辦單位依法查處,將儘速回覆辦理結果。收件編號:D0990420002承辦單位:審查三科查緝二股===============================================以上是網友貼出的資訊,大家就靜待後續吧~起碼這位網友做了。布標,包裝PE袋幾乎都是幾塊的成本,工廠代定會更低~紙提袋應該只在他們自己店裡賣出的才有提供,店家一般都用自己的紙袋,換句話說,紙袋是店家的成本,而太空自己的零售通路也該算做店家成本,不知他這帳是怎麼算的?而且第一波L2義賣只有網路與三越,網路運費一件收80,跟宅配若有簽約,什麼包裝膠帶早都回收了!三越也是參與義賣贊助性質,難道還會去賺太空的排櫃費用?中間的貓膩不少,不過circus一向以厚臉皮面對爭議(上次抄襲事件),看看黑人這群藝人,究竟能為社會帶來什麼在地標頭上大便的正面能量吧!
癌童怎麼辦!!!!!!!!!!!!!!!!!!!!!!!!!!!給 Leo整個公益活動藝人的站台 明星的工作室來為癌童來設計樣式大家都敬佩 你們的義行這是是讓580元這樣價位的潮T大賣的主因你和黑人在為社會愛心人士及癌童處理這份善款時應該依照多數人關心的焦點 不要浪費社會的愛心 以及真正幫助到癌童的比例來盡你最大的一份力社會上也很多 以做公益沽名釣譽 圖利自己又利用民眾善款來打自己知名度及行善名聲的人今天Leo跟黑人是高知名度 應該是告訴這些人善款該如何處理才能讓癌童基金會得到最多的幫助重點是比例的多寡而非有跟無的問題今天義賣公益的錢都收了 雖然後來才被社會局行文要求拿掉"義賣"但是過去的錢還是因愛心而來的錢 應該依照公開募捐條例來做也應該認真監督這筆錢 讓它9成2以上都真正幫助到癌童看到Leo的最新回應只覺得大家敬佩你你設計的部分能不能不要花癌童這麼多錢癌童怎麼辦!!!!!!!!!!!!!!!!!!!!!!!!!!!
imnick72 wrote:撇開黑人事件事實上,行善最好還是計算一下成本比較好而且事實上絕大多數的人在行善時都有意無意的計算過成本了 要硬挺就硬挺,直說就好啊~還繞個彎來說...唉!!國家已經有那麼完備的法令說明了就算你要行善捐款...可以有多少的『行善成本』了~前面有很多人貼過了,我就不再說了~黑人要行『義賣』之舉,卻完全忽略這個法律還有公布出的帳目及成本計算,根本在騙我們這些外行人但也被做成衣相關人士一一的揭露,就以180一件t的成本....網路上以黑人潮踢的印刷製作的公價...完全不討價還價的製作600件,只要115而他們專做潮踢的公司,幾萬件的量,成本壓不到100?(甚至有人說可以壓到80以下)就有了上下其手至少80~100元的空間..光這點就不夠誠實了,其餘的還有什麼好說的?
看了這麼久,黑人那一幫的人還是覺得自己沒錯,為甚麼到現在他們那一幫的人,還不能把公益事業與自己的事業分清楚?如果真如黑人所講,對的事要繼續做下去.那麼潮T就必須販賣,然後才有錢繼續下去,如黑人自己所述自己有百萬實力,那為甚麼不先自己買單,把潮T全部買下,用符合法律的方法申請義賣活動,然後交由通路商販賣,這時候你要義賣每件1000圓,大家也沒意見,而黑人的計畫似乎不是如此,去年所義賣手法也是很不科學,為甚麼一定要跟潮T事業綁在一起,然後在搞一套很複雜的帳,去年你說還要補稅,那今年為甚麼不簡單一點,整各義賣活動,還是跟去年一樣複雜,為甚麼不獨立辦活動,一定要跟潮t綁在一起?整各義賣潮T的錢一定會先流回潮t的公司,這點黑人你能說明嗎?你能否認嗎?政府單位已經說明這不是義賣,這只是單純商業行為,很多前輩也質疑,如不以義賣為名,那件潮t是否可以賣那麼多?對不起我有太多疑問了,我該檢討反省自己是否太邪惡了?
為善應該是不欲人知, 偽善則希望家喻戶曉!!!做了所謂的"公益"深怕人不知道,還要來個攝影存證,更大肆廣告! 有何居心?希望能把公益"事業"做的更大?來源: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71643063/article/4134.html----------------------------------------------------------------------------------------------------------轉載.......整件事情來講..只是義賣與公益的分別罷了http://www.facebook.com/?ref=logo#!/topic.php?uid=74667070561&topic=14537至於580捐一百這成本怎樣怎樣云云...老實說啦..在法理上只要站的註腳..今天你賣一千捐一百都不是重點,只有有沒有人要買的問題----------------------------------------------------------------------------------------------------------所以只是道德上出了問題嗎? 若是這樣............是否引起眾人效尤